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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狮子座

【全文完】《妖皇传说》作者:再世惊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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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4 11: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而魔族在东方的进攻则相当不顺利。

      妖圣孙悟空通知东天神族做好战争准备,又升起聚妖幡,召集天下妖众,虽然他被称为妖族背叛者,但聚妖幡在手,即为妖族领袖,加上此战是为抵抗魔族,天下妖众自然都服从他的管治。妖族十戒之中有一条是凡与魔族交往者杀无赦,但这一条事实上已经荒废了,妖皇裂阳及妖皇沧月都对这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魔族是一个潜在的威胁,让妖族和魔族交往的话可以多摸清一些魔族的底细,所以魔族军中不乏妖族强者,其行政体系中也有妖族存在,当妖圣祭出聚妖幡后,那些本在魔族办事的妖众纷纷跑路,聚到妖圣旗下,一定程度上对魔族的进攻造成了打击。魔族的攻击路线、计划或多或少被他们探听了一些,所以魔族对东方的进攻处处受限。

      妖族和神族、佛界联手,加上英国吸血族王子狄更斯调来十七吸血家族的血族军团,将魔族的第一波强攻挡住,虽损失惨重,但也让魔族付出了相当的代价。其后魔族共发动两次大规模攻击都被联军挡住,魔族无奈之下只好暂时停止大规模进攻,开始渗透及刺杀活动。

      若不是妖皇一举消灭五百个高级魔族贵族,使魔族缺乏军队高级统领和对付联军高手的能力,估计东方联军也一样会和西方联军被魔军击溃,妖皇的拚死一击并不是没有成果的。

      魔族和联军在东方的势力范围犬牙交错,战线往往纵深千余里,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魔族据点旁边是一个联军据点,双方人马在相隔不到千米的地方远远看着,有时还彼此大声喊话聊天,但是都不敢进攻。这种情况下狙击手就很起作用。东方修仙者的飞剑不适合狙击,因为万一飞剑袭击失败反被魔族摧毁,那么施放飞剑的人会因气血相关的飞剑被毁而受重伤。所以狙击手还是得靠人类。人类的狙击枪对魔族的肉体还是有很大威胁的,魔族再生能力很强,但毕竟不是不死身,魔族的脑和妖族的心脏一样,都是其致命点,狙击手们当然都要有一枪爆头的本领才能狙杀魔兵了。而魔族数千年来一直生活在地底魔界(这个地底不同于地底下的意思,地底只是一种说法,一种概念,事实上魔界是属于一种异次元空间。说地底魔界是为了和天界区分,天界和魔界都是属于异次元空间,当然,是和地球隔得非常近的异次元空间,近得只隔着一张纸),科技完全没有进步,他们的远距离攻击方式还是魔法和弓弩,所以经常吃人类狙击手的暗亏。

      妖族在此战中居功至伟,妖圣孙悟空于是成为联军的几个领袖之一。现在人类世界联军中,东天神族的领袖是天界兵马大元帅托塔天王李靖,西天神族的领袖是大天使长加百列,吸血族领袖是狄更斯,他还一同统领弱智的兽人族,而黑巫族,早在魔族入侵的第一时间就投靠魔族了。人类的领袖,自然是伟大英明的联合国秘书长了!当然,由于人类国家众多,世界各地都安排了代理领袖,比如妖圣就兼任妖族领袖和中国的抗战委员会主席,而托塔天王由于以前是人类,也勉为其难地当上了中国联合军方面的军事总指挥。妖圣打仗是可以的,冲锋是强大的,但是,他对战略一窍不通,他更适合作为冲锋陷阵的战士和精神领袖,而不适合当军事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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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4 11: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的红尘小队,就是妖圣直属的二十个小队中的一个,实力在二十个小队中排名前三。

      转过一个街角,前方的道路被一座肉山挡住了。红尘一脚踢飞这具横在路上的挡路的魔族坐骑恐兽的尸体(恐兽,魔族骑兵坐骑,样子像恐龙,用四足奔跑,头上生有两角,可用来刺击,比钢铁坚硬),那比大象还粗上一圈的恐兽尸体被她踢飞十几米,摔成一团肉酱。跟在她后面的风魔铃月伸出小舌头,对旁边的蓝风轻声说:“呀,好暴力!”蓝风凑到她耳边说:“你是新来的,还不知道吧?我们队长号称天下第一暴力女,她最喜欢的节目是把俘虏的魔族贵族一刀刀凌迟,把肉条放在油锅里炸熟了喂恐兽……她还特别喜欢留下魔族贵族的生殖器最后才割……”听到这风魔铃月的脸色有些发白,勉强笑道:“算了,你还是不要说了。”

      两人的窃窃私语并没有瞒过红尘的耳朵,但她本就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人,所以并不在意。踢飞恐兽后,地上出现一个下水道铁盖,红尘吸了口气,说:“魔气,有魔兵躲到里面去了。”

      巨灵神的弟子,身高超过两米四的向云嘿嘿一笑,大步上前,红尘及其他队员后退十米。向云单膝跪地,铁拳对着铁盖一拳轰去,轰然巨响中,拳劲将铁盖击穿,一团紫色的血花激射上天,铁盖周围的水泥路面突然破裂,五条黑影自下水道中暴起,寒光连闪,五柄弯刀斩向向云。向云那一拳将一名正躲在下水道铁盖下的魔兵轰得粉碎,逼出了另五个魔兵。

      面对五名魔兵的联手合击,向云不闪不避,暴喝一声:“天野流星!”双拳飞快地轰出,漫天的拳劲将那五名魔刀的钢刀粉碎,拳劲余势不停,直击上魔兵身体,“砰砰”连响不绝,每个魔兵至少身中十拳,全都吐血飞退,重重地坠在地上,身上黑色的铁甲尽碎,中拳处都破开一个碗大的血洞,血洞飞快地愈合,那五个魔兵也都挣扎着身体想要站起来。

      “留下一个俘虏,其余的杀掉。”红尘冷冷地下令。

      向云走上前去,一拳一个,击碎了四个魔兵的脑袋,将最后一个魔兵提到红尘身前,重重地顿到地上。红尘抬起右脚,用脚尖点上那个年轻的魔兵的下巴,将他的头抬起来让围上来的队员看清他的样子。

      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魔兵,金色的头发乱糟糟的,沾满污泥的面孔很清秀,从外貌上看与人类没有任何区别,只是眼珠子是紫色的。

      “说,你是哪个魔将下属的,躲在这里想干什么?这周围还有没有其他的魔兵?”红尘冷冷地问。

      “呸!”那个魔兵很轻蔑地啐了红尘一口,唾沫星子溅上了红尘的军装。红尘不以为意,道:“再问一次,你是哪个魔将下属的,躲在这里想干什么?周围还有没有其他魔兵?”

      那魔兵不作声,挑衅地看着红尘,眼神十分桀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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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4 11: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了。”红尘说完这句话,转身就走。身后传来一声高呼:“太阳万岁!”然后便是砰地一声爆头的声音。

      向云快步走到红尘身后,轻蔑地说:“明明是生存在黑暗中的魔族,偏偏崇拜光明的太阳,真是变态。”

      齐肩的金发扎成马尾,一脸斯文的神骑士斯洛·欧文笑道:“正是因为他们长年生活在腥臭黑暗的魔界中,所以才崇拜光明的太阳,才想夺得这块有清新空气阳光雨露的大地啊!”

      腰里别着个银质十字架,脸色比较苍白的神父雷·欧姆说:“如果不是魔族的天性是征服和毁灭,我们也用不着和他们战斗,完全可以给他们一块土地,和他们和平共处的。”

      “这是天性呢,自从创世之战中魔族被赶入地底魔界后,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重新回到地上,夺回这个大地。可是他们的手段,神、人、妖都不能接受呢!”美丽的四翼天使席拉·斯通说。众人都表示赞同。

      领头的红尘忽然停下脚步,“底下有人。”

      有着褐色头发,非常英俊的吸血绅士布朗·科德拉克点点头,“我也感觉到人类的生命气息了,但是很微弱,好像垂死的人。”

      李萧说:“下面是下水道,什么人会躲在下水道里?”

      “管他呢,救起来不就知道了?”向云说着,一拳轰开地面,跳了下去,不多时便抱着一个浑身赤裸,身上、脸上都染满污泥的男子跳了上来。

      “哈哈,是个裸男哦!”李萧坏笑着,用雨水洗净那奄奄一息的男子身上的污泥,风魔铃月和火奂马上红着脸,尖叫着别过了脸,而天使小姐席拉和红尘则目不转睛地盯着那男子。

      洗净了的男子露出身上白嫩的皮肤,头发很长,直达臀部,有着英俊到完美的东方人面孔,身材很匀称,堪称黄金分割。

      “喂喂,我说,你们两位女士请转过头好吗?这是一个裸男哦!虽然他的皮肤看上去比女人还嫩,虽然他的身材很有诱惑力,但请你们矜持一点好吗?”李萧大呼小叫起来。

      席拉耸耸肩:“我是天使,我们在天堂里都不穿衣服的,裸男我见得多了。”

      “晕!”李萧非常夸张地做了一个晕倒的动作。

      “好了别闹了,给他件衣服披上,神父负责把他救活,我们再巡逻一圈就回驻地。”红尘下了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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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4 11: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乱世·无名


      红尘小队的驻地在一个临时搭建起来的小村落中,这里离那个残破的城市只有不到三十公里。小村落四面环山,座落在山间盆地,村后有一条小溪流过,村子整体规模不大,房屋多是土木结构,建筑十分简陋。驻扎在这里的只有五百名人类士兵外加一个红尘小队,平民也不是很多,只有两百多户千余口人。村落三面的山坡是一块一块的梯田,种植着人类目前最需要的粮食和药草。化学药品固然效果好,但在这个每天都有大量人员伤亡的年代,一切医药用品自是多多益善了。
      这个村落没有建设价值,因为它正处在魔族和人类的战线之中,随时可能被魔军袭击,化为一片废墟。虽然村子的地理位置算得上比较隐蔽,但魔族的空中巡逻兵还是随时可以发现这里的。住在这里的平民多是没来得及撤到大后方,又或是城市被毁时逃到了山里,后被红尘小队给找出来聚集到一起的。

      村子四面都建有三米高的土木围墙,围墙交接处则是用石块垒起来的雕堡,虽然这样的防御工事在魔族的魔法弹和投石车面前显得不堪一击,但总是聊胜于无,普通的人类士兵还是需要掩体来保护他们脆弱的肉体的。

      村子里普通士兵的武器是世界上最先进的火器,每人的标准配置都是一长一短两把枪,外加枪刺、匕首,虽然在冷兵器搏斗时人类士兵和魔族士兵相差不止一等,但七个训练有素的人类士兵还是可以干掉一个魔族普通士兵的。贵族的话,则需要更多的人类士兵。

      迫击炮、火箭筒、重机枪等重型火器这里也有相当一部分,但弹药补给却无法跟上,当真被魔军正面强攻的话,估计半个小时之内重火器的弹药储备就会全部打光。轻火器虽然能支持一阵,但杀伤效果却不如重火器好,到最后还是必须与魔军展开肉搏。

      简单说来,如果魔军由一个三等公爵领队,只需要两百魔兵就可以将这个村子里所有人全部杀光,有希望逃掉的只有红尘小队的高手,而如果是二等公爵的话,那就连红尘小队都会全军覆没。

      不过魔族现在并没有那么多高等贵族,所以没有哪个高等贵族会闲得没事来突击这个并没有多大战略价值的小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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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4 11: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红尘小队回到驻地后雨就停了,村子里四散着泥土的芬芳,村中主道上铺着的青石板被雨水淋得干干净,亮得可以照出人影来。

      现在,红尘小队的十一个队员正在红尘的军帐中,围着捡回来的裸男,议论一件很奇怪的事。

      “我肯定,他身上没有任何魔法波动。”雷神父斩钉截铁地说。

      “不会吧?”年轻的天师道道士魔红挠挠后脑勺,迷惑地说:“他到底是什么人?没有任何魔法波动,甚至连经脉都没有。整个身体里完全是空的,这种体质,百年不遇呀!”

      “的确,他这种体质,不能练魔法,不能修道,就算我给他初拥,他也只能成为最低等的丧尸。”布朗·科德拉克说。

      “嘿嘿,长得像个神仙中人,其实呢,却是个垃圾中人,这种身体,当兵都没力气,没有经脉,全身会虚软无力,看来他是个只能拿筷子吃饭的废物啊!”李萧皱着眉头说。

      “怎么办?队长,这种废物我们要养着吗?是不是扔了完事?我们没有多余的粮食喂他,打起来的话也没有多余的人手照顾他。”向云已经开始后悔把这小子救回来了。

      红尘冷冷地看着床上已换上一袭干净的军装,仍昏迷不醒的年轻男子,淡淡地说:“救回来了,就养着吧,就当养条狗,打起来的话不用管他。你们先出去吧,我再来为他检查一遍。”

      魔红凑到她耳边,小声说:“队长,你该不会看上他了,想把他‘就地正法’吧?”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魔红怪叫着倒飞出了帐篷,其他人都哈哈笑着,争先恐后地跑出帐篷,风魔铃月离去前对红尘伸出舌头做个鬼脸,红尘神情漠然,却作了个打人的手势,铃月飞快地跑掉了。

      红尘坐到小凳子上,木然地看着昏睡的男子,他昏睡的样子恬静如婴儿,呼吸时不带任何人间烟火味,光洁漂亮的脸上泛着淡淡的红晕,给人一种极其柔弱的感觉,就像是新生的婴儿给人的感觉一样,惹人怜爱。

      “怜爱?”意识到自己心中闪现了这个词时,红尘不禁伸手抚上了自己的脸:“我怎么会这么想?我不是没有感情的人吗?我这样一具人造的杀人机器,又怎么会对人产生怜爱的感觉?怪了……不过这个男子,为什么会像新生的婴儿一样?在那样肮脏的下水道中,皮肤如婴儿一样柔嫩,为什么全身没有一丝疤痕?如果他是遇到了魔兵的袭击,不可能不留下伤痕的,为什么会这样?”心里想着,一双玉手交叠放到男子胸前,掌心绽出淡淡的白光,将一道柔和温暖的内力输入男子体内。内力一进入男子体内便像从水龙头里喷出的水一样,毫无轨道地四散流开,脱离了红尘的控制。确实没有经脉,只有没有经脉的人,内力才无法顺着水渠一样的经脉流动。不过红尘控制内力的方式与一般修行者不同,她可以将内力凝成细丝,以五指操绽放出体外的内力,就像木偶师手中操纵木偶的丝线一样。红尘再次输入一道内力,不过这一次,她以细丝的形态将内力输出,保证五指对内力丝的操纵权,这道内力于是化成了三千缕内力丝线,在男子体内探索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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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4 11: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男子体内没有经脉,但这三千缕内力丝线并不需要经脉来维持其流动,红尘五指轻颤,很快地就探明了男子体内的情况。男子的身体还算健康,脏器没有任何毛病,大脑功能也很正常。这样一个如初生婴儿一样没有受到任何污染,身体无比健康的人为什么会没有经脉,没有魔法波动呢?

      红尘感到很不解。当她再次仔细地用内力丝线探查男子体内时,她感到了一丝异样,内力丝线在男子丹田处微微停顿了一下,然后绕开一个很小的点,向前方探去。就是这样一个极难被发现的停顿,让红尘感到了异样。为什么内力丝线会避开那个点呢?又一次地探查后她发现,那是一个几乎只有针尖大小的点,里面似乎藏着什么东西,让红尘的内力丝线无法穿过,只有避开。红尘马上来了兴趣,能让她的内力丝线无法穿透而只能避开的东西不多,只要是物质,她的内力都能穿透,不能穿透的,只有“气”了。尸气、妖气、魔气等等。这样看的话,这男子体内似乎存在着“气”。她探查了一遍又一遍,却使终无法弄明白究竟是什么气,那个点的体积实在太小了,她只能弄清楚,那个点是一个类似茧一样的存在。外面由一层不知名的丝状气缠绕包裹着,茧里面的东西,就不得而知了。

      忙碌了两个多小时,天色已渐渐黑了。红尘收回内力,擦掉额头渗出的细密的汗珠,长呼一口气,发现自己的功力在这段时间起码损耗了五成,不由大感讶然,“我竟然会为一个素不相识的男子如此大费周章?”她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不理解了。

      正困惑时,帐门被打开,风魔铃月的小脑袋伸了进来:“队长,开饭了,大家都在等你呢!”

      ※※※

      村中的一块比较宽广的空地上摆了许多圆桌,军队就是在这个地方吃饭的。除去站岗警戒的二十名士兵,剩下的四百八十名士兵全聚在这里,四百多人一起吃饭的场面倒也热闹非凡。军中不许喝酒,士兵们就拿着海碗以白开水当酒,故作豪爽地大喊干杯,然后一饮而尽。

      红尘小队十一个人围在一张桌子上,菜很多,山中的野味本来就多,菜肴不成问题。饭则是限量供应的,来自西方的队员们都爱上了中餐,装模作样的拿着筷子夹菜,成功率居然很高!两个吸血族本不用吃这些烟火之物,但他们也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中餐,吃得不亦乐乎。最不需要吃饭的就是神族的向云和天使席拉了,但这两个家伙却是吃得最多的,没办法,神族的胃是无底洞,既可以一百年不吃,又可以一次吃一百年的东西。所以红尘小队这一桌,吃起来速度是最快的,几乎每个人都在拚抢,下手慢了就只有喝菜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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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4 11: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卷残云似的,满满的一桌菜被红尘小队队员们飞快地干掉了。李萧以猴子最常用的姿势蹲在椅子上,一手挠腮一手拿着一张纸巾擦嘴,贼笑着问:“队长,和裸男呆了这么长时间,您一定仔细地、充分地检查了好几遍吧?有没有查出什么来啊?”

      红尘面无表情,好像没有听出李萧话中的讥讽之意,淡淡地说:“倒是查出一些东西。”接着把裸男体内的异样说了一遍。

      “这么说,真有点奇怪呢!”向云若有所思地说。

      “难道他不是普通的裸男?难道他是隐藏了神秘力量的超级高手?”李萧一惊一乍地说。

      “你就不能稍微正经一点吗?”美丽的吸血小姐火奂·德库拉白了李萧一眼,李萧马上贼笑着说:“是是,美女有命,小生哪敢不从?”火奂无语。

      “值得研究啊!”狙击手蓝风最擅长观察,对一切神秘的东西都有非常大的兴趣,人送外号“研究生”,当然,与“烟酒生”谐音,因为他不但是个烟囱,还是个酒鬼。

      “研究的问题先放下吧,刚刚上头传来指示,让我们把方圆百里内仔细巡查一遍,看看有没有魔族军队驻扎,如果遇上小股的,我们就顺手灭了,大队的只要标明具体方位,一个星期后联军会派一万人的军队来收回C市。”魔红说。他是小队的联络员,天师道的“水镜传声术”是所有修道门派里最适合作远距离联络的法术,几乎每个天师道的道人都是队伍里的联络员。他所说的C市,就是那座残破的城市了,那本是一座非常繁华的大城市,但在两年前,却因一次莫明其妙的战斗成为空城,后又在接连几次与魔族的交战中毁坏大半。不过C市的地理位置具有一定的战略价值,虽然不是十分重要,但弃之可惜,所以联军打算派出不多的军队来收回重建。

      “那么,我们今晚七点出发,在C市周边展开巡逻,巡逻时间为六个小时。”红尘冷冰冰地下令。

      李萧右手蒙住眼睛,痛苦地道:“天哪,又要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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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4 11: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醒了过来。

      悠悠地张开眼,发现自己处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身下躺的床很柔软,床单很干净,散发着淡淡的幽香。

      好像是一顶帐篷,四壁是环形的,顶上也是半球形的,床旁边好像有一个衣柜,没有柜门,里面那些东西是什么?哦,好像是女性的内衣。从那个黑色的BRA看起来,它主人的胸部好像不小。不知道那些内衣香不香,不过从床上的香味看来,那些内衣也应该很香了。

      他忽然一笑,自己怎么会有这么无聊的想法?

      时间应该是夜里,或者是凌晨。四下应该是一片漆黑,没有任何光亮,可是他却能非常清楚地看清帐篷里的每一样东西。

      “这是哪里呢?我怎么会在这里?”看清了周围的环境,他毫无理由地认为自己非常安全。安全的情况下,他就开始啄磨一些问题了:“好像很多事情记不清了,不对,应该是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见鬼,既然什么都不记得了,我为什么能这么平静?我不是应该害怕吗?害怕?害怕又是什么东西?我好像从来没有害怕过……不对,既然什么都不记得了,我为什么会知道自己从来都没有害怕过?不要急,对,我有的是时间想清楚这些问题……咦,我怎么会知道我有的是时间?难道没有什么特别着急的事需要我做吗?想不通,啊,头好痛……”他抱着头呻吟起来,剧烈的头痛像潮水一样一浪接一浪地拍打着他的痛觉神经,让他忍不住在床上翻滚起来。

      忽然一只冰凉的手按上了他的额头,手上发出淡淡的白光,如丝线一样钻进他的额头,他感到一阵清凉,剧痛如潮水一般退却了,他顿时全身放松下来。

      看着眼前不知何时来到他面前的,穿着一身得体的军装的短发女子,在白光的映照下,他觉得她的脸无比圣洁无比美丽,她按在自己额头上的手虽然冰凉,但却无比柔嫩,伴着淡淡的幽香,令他十分受用。不由自主地,他对着这个女子笑了,然后他发现,这个女子也笑了。

      红尘惊讶地发现自己在笑。

      从来没有任何表情的她,居然笑了!

      她一阵心慌,扭过头,不敢直视他看着自己的目光和他脸上的笑容。

      那是一种如极光般纯净的目光,那是一种比婴儿的笑还清纯的微笑。

      “你身上怎么会有血?”他奇怪地问,他看到她军装上沾染的丝丝血迹了,他不知道,作为战争中的军人,衣服上的血是绝对不会干,也绝对洗不净的。现在的他,知道什么呢?能说话,能思考已经很不错了。

      “哦,这是,这是敌人的血,我们晚上出去巡逻,碰到敌人的巡逻队,打了一仗,消灭了他们。”她有些惊慌地说。

      “这样啊,我还以为是你的血呢,你没受伤就好了。”他的声音很清,清得就像三月里天山上刚融化的雪水。

      “谢谢……”她轻声说着,心里满是喜悦。“不对,我怎么会感到高兴?我怎么会有这种感觉?”红尘马上提醒自己,“我是没有任何感情的杀人机器,我不能拥有感情。”瞬间恢复了冷漠的表情,冷冷地对他说:“这些都不关你的事,你以后不要对我说这么无聊的话。告诉我你的名字、身份。”

      “我的话很无聊吗?”他喃喃自语,“我的名字、身份?呵呵,我的名字是……我的名字是……是……我的名字是什么?我是什么人?我是做什么的?为什么全都不记得了?”他又开始痛苦地思索起来,然后头痛又涌了上来。

      红尘的手飞快地按上了他的额头,替他压下了汹涌的头痛,他满怀感激地看了一眼红尘,发现她别过脸去根本没有看他。

      “你今晚就在这里休息,想不起来自己叫什么就别想了,省得头痛。在你想起来自己叫什么之前,就叫你‘无名’吧,这是失忆的人非常流行的名字。”红尘冷冷地说完这句话,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帐篷。

      他,现在可以叫他无名了,无名看着她的背影,心想:“为什么女人都喜欢口是心非呢?为什么要故意装出很冷的样子,难道我真的惹人讨厌吗?”他非常轻易地看穿了红尘的伪装,从红尘冷冷的语气里,他听出了关切之意。

      红尘走出帐篷外,长呼一口气,右手轻按住自己的心房,心脏无规律地,激烈地跳动着,她轻声问自己:“为什么会跳得这样厉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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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4 11: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乱世·意外


      “嗯~~哦~~~啊,好,就这样,对,对,再过去一些,啊不,转过身去,转过身去,对,这样很好,就是这里了,马上就好了,宝贝~~~”伴随着惹人遐想的喃喃自语,狙击手蓝风扣动扳机,高速旋转的弹丸脱膛飞出,掀飞了千米外一个魔族哨兵的头盖骨。背对着那被杀哨兵的魔兵听到同伴倒地的重响,还没来得及反应,一颗子弹已将他的头打飞一半。
      “嘿嘿,反器材狙击枪,要是人类的话整个头连着脖子一起打飞,魔兵的身体素质也太好了!”蓝风趴在一道半人高的土坎后面,边说边推膛上弹,动作飞快地开枪,反器材狙击枪的枪声太大,打倒第一个哨兵时魔兵们就听到了枪声,土坎千米外山坡下面靠河边的那个魔族的据点——一个临时搭建的军营中已有十多个魔兵挥刀冲了过来,其中有三个魔兵骑着恐兽,一眨眼的功夫就冲出了五百多米。蓝风一连三枪放倒三头体积庞大的恐兽,三个魔骑兵一头栽下兽背,摔个半死,没来得及爬起来,就已被爆头。后面的十多个魔兵似乎不知道害怕,高喊着魔族的战号,飞快地冲上斜坡,强劲的脚力将斜坡上的草地蹬得泥土纷飞,据点里,一群约有百人的魔兵在一个披着紫色盔甲,身高超过两米五的魔族带领下,跟在那比他们领先了两百多米的魔兵后面,呼号着冲前。

      “喂喂喂,有个魔族小贵族啊!看他的肩花,好像是个男爵啊!干,竟然比‘大象’还要高!”‘大象’是向云的外号,不过他自己不愿意承认。看着敌人没有弓箭手,又没有高级法师,加上自己的方位已经暴露,蓝风干脆跳出了土坎,半蹲在土坎上,将弹夹里最后两发子弹打出,爆掉两个魔兵的头。蓝风飞快地换上弹夹,最近的魔兵离他已只有四百米。魔族士兵奔跑的速度非常的快,百米八秒算是慢的,而贵族的速度则更快,一个最低等的男爵都可以跑出百米四秒的好成绩,在蓝风换弹夹的这极短的时间里,那个高大的魔族男爵已经冲到了第一集团,并有冲到最前的趋势。

      “妈的,跑这么快吓人啊?看老子爆你的头!”蓝风低声咒骂着,瞄准,开火,反器材狙击枪强劲的后座力顶得蓝风身形微颤,几乎在枪响的同时,高速旋转的弹丸就已经奔到了那男爵的面门,那男爵反应奇快,横刀一挡,“铛”地一声巨响,连小车都可以打飞的子弹竟然被他一刀挡飞,而他手中那柄厚背大砍刀居然连个缺口都没有!

      “好刀!”蓝风暗赞一句,又一枪射出,那男爵一刀砍下,竟直接将子弹砍碎!

      蓝风怒骂一声,再开一枪,子弹仍被挡飞,这三枪的时间已让魔兵将离蓝风的距离拉短到不足两百米,而那男爵现在已经冲到了队伍的最前面,离蓝风只有一百二十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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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4 11: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蓝风咬牙切齿,转移目标,三声枪响后,冲得最快的三个魔兵爆头而亡。而这时,那男爵已冲到蓝风面前,一刀朝蓝风当头劈下!蓝风丝毫不为所动,举枪瞄准他后面的小兵,男爵的厚背大砍刀猛地落下,刀气将蓝风的军帽掀落,眼见蓝风的脑袋就要被劈成两半,一只硕大的拳头忽然从蓝风背后冒出,一拳击在刀刃上,发出金铁交击的脆响。男爵被拳劲震得连退五步,虎口一阵发麻,钢刀险些把握不住脱手飞出,而挡住了他这一刀的人也连退五步,拳头上现出一条细细的裂口,渗出几缕血丝。这人身高足有两米四,正是向云!

      蓝风枪响,冲前的魔兵又栽倒一个,这时冲得最快的魔兵已与被震退的魔族男爵汇合,离土坎只有五步,蓝风一个倒翻退下土坎,一群人快地从土坎后跃起,迎向众魔兵,正是红尘小队的队员们!

      “奶奶的,刀子挺快啊!让爷爷看看到底是你的刀子快还是爷爷的拳头硬!”向云呼喝着一步跨过土坎,双拳卷起一阵狂风,砸向魔族男爵。“铛铛铛”连响不绝,男爵封住了向云的一连十八拳,却被逼退了十八步,气得哇哇大叫,用蹩脚的中文嚷道:“老子是布鲁斯家族一等男爵彼德·布鲁斯,你是什么东西,有种报上名来!”向云哈哈一笑,“别想用名头吓唬爷爷,爷爷不吃这一套!”说完大吼一声:“天野流星!”一连轰出百拳,拳劲将空气压缩成一团团肉眼可见的白色气劲,如同流星一般轰向男爵,男爵叫声:“裂天斩!”一刀直劈而下,黑色的刀气撕裂空气发出刺耳尖啸,刀气劈碎大部分拳劲,但仍有十多道拳劲轰在男爵身上,将他身上的盔甲打得破破烂烂,偌大的身躯被震得倒飞十多米,重重地砸在地上发出轰然巨响。向云双拳互碰,发出钢铁般的声响,大步冲前准备痛打落水狗。

      魔兵们这时已与红尘小队的其他队员交手,红尘双手一挥,十指上射出三千缕水流一般的内力丝线,将五个魔兵包裹在内,手指连抖,那五个魔兵没来得及还手就已被切成肉块。

      雷神父抽出腰间别着的银质十字架,变成一柄银色的十字光剑,挥剑荡开一名魔兵的当头一刀,再顺势一挥,将他拦腰斩断,接着毫不客气地将他的头踏得稀烂。

      神骑士斯洛手持魔法加持过的十字重剑,朝一名魔兵当头斩下,那魔兵横刀一封,却被连人带刀砍成两半。

      席拉单手持一柄细长的花剑,挽出漫天剑花,“卟卟”连响中,三名魔兵被刺得全身血洞,比大头针稍粗一点的剑尖点上魔兵身体却爆出茶杯口大小的血洞,席拉剑尖一颤,已将那三名魔兵的头盖骨挑飞。

      魔红右手持剑,左手使掌,剑气纵横交错,两名魔兵与他交手不到十秒便被剁成肉碎,左掌打出一招“掌心雷”,一名打算从他背后偷袭的魔兵被这一掌炸得粉碎。

      风魔铃月手持两柄小太刀,出招时身法妙曼无比,如同一只蝴蝶般在七个魔兵围困中穿梭不停,绝不与魔兵硬拚,总是利用身法骗得魔兵晕头转向时,再一刀刺入魔兵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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