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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晴宝贝

给大家推荐篇穿越文,超棒-----绾青丝(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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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6 21: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68章 赎罪

  请了安远兮做总管,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安大娘的反对,不过这是他的问题,若是他连这件事情都处理不好,还怎么处理商场上的纠争?这几日安大娘仍然天天过来做饭,却未对我提及一个字,想来安远兮已经把她摆平了,不管他用什么方式,能减少我的麻烦是最好,我要的,可不是时时给我找麻烦的员工。
  这日清早,悠闲起床,用过早膳,泡了壶清茶享用。铺子我交给安远兮去照看着,自己则躲在家里偷懒。小红推门进来,看了我一眼,轻声道:“姑娘,外面有位公子想见你。”

  “公子?”我懒洋洋地捂着手炉,笑道,“我在沧都就认识一位安公子,你别告诉我他今儿还没有到铺子里去。”

  “不是的,姑娘。”小红迟疑了一下,轻声道,“是那日客栈生病的莫家公子,你说他的书僮生得极似你失散的弟弟那位。”

  莫桑的公子?我眼前浮出冥焰的笑脸,心中一痛。抬头看了小红一眼:“他为什么要见我?”

  “那公子病愈了,说是想谢谢姑娘的仗义相助的。”小红道。

  “莫桑……”我顿了顿,轻声道,“也来了?”

  “嗯。”小红忐忑地看了我一眼,“来了。”

  我点点头:“知道了,请他们去花厅先坐吧。我马上过去。”

  冥焰……。我叹了口气,整理了一下衣服,罩上外衣,向花厅走去。进了花厅,见客位坐着一个素衣书生,模样虽也唇红面白、眉清目秀,但那容貌,可及不上任他书僮的莫桑。此际,莫桑正站在书生身后,见我进来,怔了一下。我对他笑了笑,径直走过去,青衣书生见我进屋,就站了起来,小红见我进来,对素衣书生道:“莫公子,这就是我家姑娘。”

  “叶姑娘。”素衣书生对我行礼,“在下莫修齐,特来感谢姑娘的援手之恩。”

  “莫公子请坐。”我在主位上坐下来,笑道:“公子客气了,出门在外,谁没有个难处?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嘛。”

  “话虽如此,真正做到的又有几人。”莫修齐脸上带上一丝轻嘲,“这世上的人,落井下石容易,所以雪中送炭才显得尤为珍贵。”

  我淡淡地笑了笑,雪中送碳?我本也不是那般好心的人,若不是莫桑长了一张与冥焰相同的脸,我哪有那闲心管你们的死活。我抬眼看向莫桑,见他垂着睫,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我看不到他眼神。

  莫修齐注意到我看莫桑的目光,微微一笑道:“我听莫桑说,叶姑娘失散的弟弟长得很像他。”

  我怔了怔,苦笑道:“是。”

  莫修齐笑道:“不知道姑娘的弟弟是什么时候失散的?也许真的是莫桑也说不定,这孩子八岁人卖进我家……”

  “我弟弟是几个月前才与我失散的。”我打断莫修齐的话,淡淡地道,我已经没兴趣去了解你们的故事,因为他不是冥焰,“听说莫公子从铁山郡过来办事时病倒的,如今病好了,是否要准备回去了?”

  莫修齐脸色一黯:“在下家道中路,来沧都时已经变卖家财,没准备回去了。”

  “莫公子还想留在沧都?”等那悔婚的女家回心转意么?恐怕颇有难度。

  “我要留在此地,证明给想容看,我不是个没用的人。”莫修齐提到那“想容”时,脸微微一抽,随即面色坚定地道。

  想容?他悔婚的未婚妻么?我笑了笑,真是可爱的人,你能证明什么,即便让你发家,也不是一时半刻的事,你们都已到适婚的年纪,那妻家既然悔婚,肯定会尽快张罗女儿的婚事,说不定还没等你寻到工作,那女子已经嫁为他人妇了。我端起茶,喝了一口,淡淡地道:“那莫公子以后有何打算?”

  “这……”他脸上带上些茫然的表情,“在下还未想过……”

  我在心中一叹,这呆子。抬眼看向莫桑,他的脸上也带上些仓皇和茫然,想必对未来的生活很惶恐不安吧?我心中顿时又酸又软,即使明知他不是冥焰,但那张脸,我仍然无法忽视。如果给他主仆二人在绣庄找个活计,倒可暂时解决他们的难处,看了莫修齐一眼,我开口道:“莫公子家里以前是从事哪一行的?”

  莫修齐苦笑了一下:“家父以前帮天曌国的大财主楚殇经营铁山郡的绸缎庄,我也在绸缎庄的账房帮忙,自从楚殇被朝廷正法之后,他名下经营的产业全部被朝廷查抄了,本来这些家父亲积下的家产也颇丰,但绸缎庄出事之后,二娘卷了全部家私与人私奔了,家父气得一病不起,没多久就故世了,临终前让我到沧都,寻我指腹为婚的岳家,没想到到了这里却……”

  莫修齐后面说了什么,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我额上冒出冷汗,却浑身冰冷,紧紧握住桌上的茶盏,手止不住颤抖,心中一阵绞痛。我做了什么?我做了什么?为了摆脱楚殇,为了我想要的自由,我到底做了些什么?为何我以为,仅仅是铲平了楚殇的势力,仅仅是灭了他苦心培植的无极门?是我一直不敢去想,还是不愿去想?楚殇明里经营多年大江南北的生意,会因为他的倒台,牵连多少无辜的人?造成多少人家破人亡?我到底做了些什么?

  “姑娘!”小红见我冷汗直冒,吓得探向我的额头,“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莫修齐也站了起来,一脸诧异地望着我,不知所措地道:“叶姑娘,在下说错什么话了吗?为何……”

  我全身的力气仿佛都被人抽走了,对着小红勉强地笑道:“没事……”

  莫修齐见我虚弱无力的样子,不安地道:“姑娘身体不适,在下不便打扰姑娘休息,就此告辞。”

  “莫公子请留步。”我赶紧唤住他,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坐回椅子上,“姑娘还有什么事吗?”

  “小女子新近开了家绣庄,正差人手,我初学做生意,什么都不懂,不知道莫公子可否愿意帮小女子一个忙,到我的绣庄替我管管账?”我的语气很诚恳,我不是想帮莫修齐解决眼前的困境,我只是想给自己赎罪,是我害得他家破人亡,落魄潦倒,我凭什么摆出施恩者的嘴脸?

  莫修齐和莫桑眼里同时一亮,莫修齐站起来,激动地道:“姑娘说的这是什么话,在下谢姑娘一再施以援手,姑娘对我主仆的恩惠,在下没齿难忘……”

  “莫公子!”我打断他,勉强地笑道,“不要再说这种话,你主仆二人,如今还住在客栈么?”

  “是!”莫修齐脸上微微一红,我沉吟了一下,轻声道,“一直住在客栈也不是办法,你二人回去收拾下东西,搬到我这里来住吧,就当作是绣庄给你们安排的住所。”我晚点再和老福头商量一下,给他二人整理两间厢房出来,替他们付房租,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

  莫修齐一脸感激之色,又待说什么,我摆摆手,轻声道:“莫公子,你也别再说什么了,我有些累,你们如果没有意见,就回去收拾东西吧。”

  莫修齐站起来,对我躬身行礼道:“大恩不言谢,在下不打扰姑娘休息,先行告辞。”

  见他们离开,我久久无法动弹,半晌,才轻声道:“小红,扶我回房,我很累。”

  回了房,小红扶我到床上躺下,我虚弱地道:“我想一个人躺一会儿,你先出去吧。”

  她“嗯”了一声,轻手轻脚地掩了门出去。我望着天花板发呆,久久,将双手举到眼前,痴痴地笑起来。楚殇,如今我跟你一样不干不净,满手都是血腥,跟你一样心狠手辣、蛇蝎心肠,你满意了吗?你一定在躲在阴曹地府里冷笑吧?你要把我逼死才算数吗?你为何,死了都不肯放过我?

  我捂住脸,泪从指缝中滑落出来,浑身发抖。

  我在房中呆了一天,午膳和晚膳都没有用,小红担心地进来看了好几次,我闭着眼睛装睡,不想理她。蔚家大哥从铺子里回来,大约是听小红说我一天没吃东西,到我床边唤我,本想一直装睡下去,又怕他在绣庄累了一天又要担心我,无奈地睁开眼睛。他见我“醒”了,坐到床边,温和地笑道:“我听小红说你一天没吃东西,让她煮了点粥给你,吃了再睡,好不好?”

  “嗯。”我笑了笑,他扶我坐起来,小红把粥递到我手上,我手一软,差点没拿稳,蔚家大哥赶紧扶住我的手,把碗接过去,“看你,饿得一点儿力都没了,我喂你。”

  他不由分说地舀了一勺粥,在嘴边吹了两下,递到我唇边,我含入口中,沉默地咽进肚去,第二勺又来了。我的眼睛莫名其妙地有些酸涩,忍着想流泪的冲动,安静地吃完一碗粥,他把空碗递给小红,想扶我躺下来,我猛地抱住他,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下来,哽咽道:“大哥,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做了这么多坏事,每件事,都是自私地在为自己着想,即使表面上看去是在帮人,其实帮人的动机,都是因为对自己有利才去做的。我这样自私的人,哪里配有人对我这么好?

  蔚家大哥僵硬着身子拍了拍我的背,温和地道:“因为你是叶儿,是我妹子呀。”

  我大哭出声,眼泪肆无忌惮地流下来,肆意渲泻心中的委屈。我只是想好好活下去,从来没有更多的要求,亦从来不奢望有人能理解我,为什么我一直想躲避的事会像噩梦一样死死地纠缠我?我不过是想要好好活下去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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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6 21: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69章 接货

  我不得不承认,安远兮真的很卖命。
  我有时候很怀疑,他是不是我那日在茶楼遇到那迂腐书生?我交给他的每一件事,他都能拿出一个比较好的结果,让我放心把后面的事一件件交给他,他也不说什么,我交给他什么他就做什么,勤勉得很。他的学习能力很强,而且懂得举一反三,头脑很灵活,怎么看,都不像他们说的,脑子糊涂。对这个,我实在有点纳闷,但也没费心去了解,只要他把我交待的事做好了,让我能轻轻松松地就行,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对我来说根本不重要。

  倒是莫修齐有点难搞,第一日他把他做的账给我看,我看了一眼,立即眼冒金星。那种密密麻麻用汉字记的流水账,加上没有标点符号间隔的记录,看得我一个头两个大。我叹了口气,放下账册,莫修齐忐忑不安地看了一下我的表情,不安地道:“叶姑娘,这账目有什么问题么?”

  不是你有问题,是我有问题。我摇摇头,笑道:“我觉得这种记账方式太繁琐了,看起来很费力又费时。”

  莫修齐怔了怔,道:“但是账房记账,一直都是这样记的……”

  我点点头:“我知道,但是我想换个比较简单的方式。”见他眼中有些不解,我取过毛笔,在纸上画下一张表格,分成“日期、项目、收入、支出、余额”五列,再写上“0—9”十个阿拉伯数字,把纸转了个方向,放到他面前。

  他看了纸上的东西一眼,再忐忑地望着我,一脸茫然,我笑道:“以后做账用这种方式来填写,日期栏填写出入账或出入货的日期,项目栏填写出入的是什么账或是什么货,收入栏填写入账金额或入货数量,支出栏填写支出金额或出货数量,余额是剩余的累计金额。这样比便方便我这样的懒人看账。”

  他面带讶色地看着我:“姑娘这法子,查看起来果然清楚得多。不过这些又是什么?”他指着我写的阿拉伯数字,惊讶道。

  我给他详细讲解了阿拉伯数字的用法,他越听越是糊涂,我看他一脸懵懵懂懂的样子,叹了口气,看来要他熟悉这些数字,还要费几天功夫。但是为了我以后自己方便,他必须得按我的方式记账。好在他糊涂了几天,终于还是把阿拉伯数字的用法搞明白了。莫桑如今也跟着他,做账房的工作,他对我尊敬客气,又淡漠疏离。我已经不像最初那样总是情不自禁想接近他,只是得闲时偷偷地在远处打量他,有几次,被安远兮看到,带着疑惑的眼神探究我,我垂下眼睑,不让他发现我眼底的落寞。

  绣工是招蓦齐了,杂役也配备到位,安远兮不等我交待,就自行安排对全体员工进行了一次企业文化的培训,让我非常满意他的办事能力。我已经新画了多款的卡通公仔,安远兮及一班绣工师傅初次见到的时候,非常吃惊。几日前我收到金大娘的来信,告诉我第一批货今日要到了,我让安远兮带着杂役跟我去沧江码头接货。接第一批货,除了要小心些,我还要自己熟悉一下操作流程,我虽然想做跷脚老板,却不是想做对绣庄经营状况一无所知的老板,蔚家大哥和小红自然是寸步不离地跟着。

  不过,跟着这批货一起来的这个人,倒在我的意料之外。我看着他邪长的凤眼,打趣道:“花蝴蝶,你跑到沧都来做什么?”

  玉蝶儿见到我,眼睛一亮,一脸暖昧的笑容:“花花走这几月,玉某日思夜想,按耐不住思念之情,只好追随佳人芳踪,一路寻来了。没想到花花这么惦记我,还亲自到码头接我,玉某真是受宠若惊。”

  花花?恶!我“噗哧”一声笑出来:“少恶心人了,谁让你这么叫我的?”

  他凑近我,委屈地眨了眨眼,“人家都不介意你叫我花蝴蝶了,我当然也要为我心爱的花花取个小名儿……”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蔚家大家拎着衣领甩了出去。玉蝶儿在空中旋转了一下身子,真是像只蝴蝶一般漂亮地落回地上,依旧风度翩翩、毫不狼狈,脸上带上捉狭的笑意:“花花你好没良心,才走了几个月,身边又冒出这么多护花使者!这位兄台力气好大啊,玉某佩服。”

  蔚大哥面色一沉,就欲拔剑,我赶紧压着他的手:“大哥,他是我朋友,跟我开玩笑来的,没有恶意。”

  蔚家大哥闻言,脸色更是难看:“你何时与他交上朋友,他明明是那日在……”

  “大哥!”我知道蔚彤枫认出玉蝶儿就是以前欲对我行不轨的采花贼,怕他怒上来口不择言,赶紧打断他,“他真的是我朋友,我落难的时候他帮过我!”

  蔚家大哥气哼哼地把剑按回去,盯着玉蝶儿冷冷地道:“你与叶儿说话须站在五步之外,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玉蝶儿邪邪地一笑:“这位兄台说话倒有趣,我要站在花花身边,你拦得了吗?”说着,鬼魅的身形扑过来,蔚家大哥冷哼一声,甩开我,与他纠缠起来,倒也没再拔剑,两人你来我往地交起手。我头大按住脑袋,转眼看见安远兮皱着眉头,眼睛从缠斗的两人身上移到我脸上,脸上带上些不以为然。我心底有气,知道他这迂腐书生看不惯刚刚玉蝶儿与我之间那种相处方式,淡淡地提醒道:“安总管,你还不去收货?”

  他一言不发地去做事,我看着在码头上打得热闹的两个人,已经吸引了不少人围观,叹了口气道:“小红,我们走。”

  “姑娘不等……”小红刚刚开口,便被我打断,“他们喜欢打让他们打好了,我们先回铺子去。”

  带着小红坐上毛驴车,玉蝶儿瞥见我们上了车,甩脱蔚家大哥向我们扑过来:“花花,我们一起走。”

  他刚扑上毛驴车,被蔚家大哥一把扯下来:“给我下来!”两人又在驴车边纠缠开来,我按住额头,厉声道:“住手!”

  两个人顿住身形,蔚家大哥的手按着玉蝶儿的肩膀,玉蝶儿的腿也顶到了蔚家大哥的腹上,我叹了口气:“你们很想出名么?在这里闹事?玉公子,你和大哥一起驾车!”见他欲张嘴,我横了他一眼:“不准再说!”

  他哀怨地叹了一口气,故作受伤地道:“好吧,我什么听花花的。”眼光一转,似笑非笑地看了蔚家大哥一眼,收回腿,跃上赶车的坐位,对站着不动的蔚大哥笑道:“兄台,你不上来的话,我就送花花回去了!”

  蔚家大哥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一言不发,跃上车来,与他并排而坐。我吁了口气,放下车帘,“走吧。”

  一路上,驴车行得不如平日平顺,我知他两人在前面驾车一定驾得不安生,也懒得再管,要蔚家大哥消除对玉蝶儿的成见和敌意,只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这批货全是上好的绸缎,我检查了安远兮带回来的货,让他马上安排开工。本来金大娘解决了供销和分销的事,我这间分店其实是很占便宜的,但古代的交通实在不便利,来来往往的,货物押运费时费事,做卡通公仔还好,没有季节限制,若是生产成衣,便要注意到季节的问题,计算货运运送的时间差,还得考虑中途万一出什么意外的补救方法,真是麻烦。如果要自己分销,就要在沧都城中拉一批生意,沧都城已经有几间做得不错的绣庄,想要抢生意,一定要拿出比他们好的东西才行。

  我让小红把安远兮请进内室,想听听他在销售和生产上有什么看法。请他落座后,我笑着问他:“安总管,金大娘这批货,能按时完工吗?”金大娘倒也聪明,全部要我新款的卡通公仔,成衣只要求我继续提供花样儿给她。

  “我会加紧督促,一定没问题。”安远兮从码头回来,脸色就有些别扭,我也装不知,微微一笑:“如果在她下笔定单来之前,提前一个月完工,行不行?”

  他脸上露出一丝为难的表情:“这……,未免太仓促了。”

  我想了想,笑道:“你问一下秀组,如果每个绣工只负责做玩偶的一个部件,做完了就往下传,让下一个人继续做自己那部分,这样做的话能省多少日子?”秀姐是安远兮不知道用什么方法从其他绣庄挖回来的绣工头,刺绣手艺了得,对这一行也很有经验。

  安远兮眼睛一亮,我知道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如果把娃娃按现代流水线的方式来进行生产,熟能生巧,能提高生产效率。他看着我,有些不解地道:“叶姑娘要省下这一月的日子做什么?”

  “我可不想只做金大娘的生产作坊。”我笑了笑,道:“我要让这间绣庄在最快的时间内在沧都城打响招牌,自己接生意。”

  安远兮望着我,眼神带着一丝讶异和喜色:“姑娘真是令人佩服,我马上照姑娘的意思安排。”

  他退了出去。我收拾东西出去,见蔚家大哥和玉蝶儿大眼瞪大小眼,气哼哼地伫在铺子里,头痛地叹了口气:“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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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6 21: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0章 离别

  晚饭过后,听到院子里有异响,拉开门,见蔚家大哥和玉蝶儿不知道为什么又纠缠在一起。我叹了口气,这对冤家!从一碰头,就横竖不对眼,一言不和就开始动手动脚。拿了个桔子坐到门槛上,我靠着门悠闲地看他两人斗来斗去。老实说,蔚家大哥没剑在手上,占不了玉蝶儿多少便宜,他的轻功实在是太好了,躲避蔚家大哥的拳头游刃有余。但蔚家大哥胜在内力好,掌风如刀,呼呼作响,只见玉蝶儿随手抓了一个木人挡他的掌风,那厚实的木人竟在蔚家大哥的双拳怒击下裂成数十块,四下飞割。木片上贯注了雄浑的内力,木片飞出,无异钢刀,顿时击倒院子里一排花盆,破碎之声此起彼落。
  看不下去了,我塞了一片桔子到嘴里,含混不清地道:“住手!要打出去打,别把福爷爷的院子砸了!”

  蔚家大哥冷哼了一声,愤然收掌,向我走来:“叶儿,这色胚刚刚鬼鬼祟祟地摸进你的院子,肯定没安好心。”

  不待我开口,玉蝶儿呼地窜过来,一脸委屈:“喂,你别冤枉我,我是拿糯米糕来给花花吃的!你看,都被你砸烂了。”玉蝶儿往院子地上一指,地上果然有破碎的碟子和四散的糯米糕。

  “还想狡辩,我刚刚问你干什么?你为什么不答?送东西来不过是借口!”蔚家大哥怒目一横。玉蝶儿翻了翻白眼,冷嗤道:“笑话,我为什么要答你?”

  两人貌似又要动手,我头痛地站起来:“住手!你们不烦我都烦了!我们借住在别人家里,注意一点影响好不好?别给人家添乱。”

  两个对瞪着,相互冷哼一声,扭过头。我叹了口气,对蔚家大哥道:“大哥,玉蝶儿是我朋友,他不会对我使坏的。”

  “谁叫他有前科!让人如何相信?”蔚家大哥冷哼一声,玉蝶儿面色一沉,对他这句话倒是反驳不上来。我笑了笑,柔声道:“大哥,他答应过我,不会再做以前那些事。”

  还在京城的时候我就警告过玉蝶儿,若要我拿他当朋友,他就不能再做采花贼,我不会容忍他继续祸害任何一个良家女子的恶行,没想到玉蝶儿竟真的答应了。蔚家大哥仍是一脸鄙色:“我才不会相信一个下流小人的话。”

  玉蝶儿面色一变,正欲发作,我赶紧道:“大哥,我信他。如果他违背承诺,我便没他这个朋友,到时候要杀要剐,我都不拦你。好不好?”

  这算是安抚蔚家大哥,免得他整天和玉蝶儿斗来斗去,也算是给玉蝶儿的一个警告,若是他在沧都乱来,我决不饶他。两人都听懂了这个暗示,蔚家大哥冷冷地看了玉蝶儿一眼,不再说什么,转身走了。我看向玉蝶儿,他脸上的表情有些怪异,看了我一会儿,他开口道:“花花,你不相信我吗?”

  “我相信你。”我拍拍他的手臂,笑道,“所以你一定不会让我失望,对不对?我的朋友很少,我不希望没了你这个朋友。”

  他的唇角浮出轻笑,目光难得地不带一丝邪气,清澈而纯粹:“我的朋友也很少,所以我也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他的语气淡淡的,却异常坚定,仿佛承诺。我轻笑了。

  他低下头,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递到我面前:“幸好我日有准备,藏了一包,不然你就吃不成了。”

  “糯米糕?”我笑着接过来,剥开纸,甜味飘出来,我拿起一块咬了一口:“好香。”

  他诱人的凤眼满是笑意,静静地看我吃完点心,才轻声道:“谢谢你相信我。”

  “想多了不是?”我笑着摇了摇头,递了一块糯米糕给他:“你也吃吧。”

  他接过,望着我的眼睛,半晌,两人都释然地笑。

  次日蔚家大哥和玉蝶儿再会面的情况好了很多,虽然两个还是横眉冷对,至少不会动手动脚了,我舒了口气。只要两个不再像斗鸡似的,一句话不对就动手,就给我减少很多麻烦了,我不知道玉蝶儿想在沧都玩多久,要是他二人一直这样下去,我天天劝架,还不累死?想了想,中午特意叫上玉蝶儿与蔚家大哥一起出去吃饭,叫他两人不要一直这样别扭。

  从铺子出来,找了家食肆,叫了几个沧都特色小菜,我对玉蝶儿道:“你别这间店子又小又不起点,这里的麻辣鸡块和香酥排骨非常出名,你一定要尝一尝。”

  “花花说好的,一定错不了。”玉蝶儿笑眯眯地道,蔚家大哥沉着脸一言不发,我转过头笑道:“大哥,我帮你点你最喜欢的清蒸黔鱼,好不好?”

  “嗯。”他的脸色好看了一点,我笑着叫过小二点菜,吩付道:“上快一点。”

  菜上来了,我食指大动,招呼二人吃饭,一餐饭吃下来,虽不说是其乐融融,气氛倒也不算很差。快吃完的时候,突然听到旁边一桌有个食客道:“李爷,这次怎么这么急从京城赶回来?你上次不是说想接张大人那笔生意,要在京城呆很久么?”

  坐在他一侧那商贾模样的男子叹了口气道:“别提了,那笔生意没戏了。不知道张大人犯了什么事儿,被皇上降罪,关进天牢了。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躲都躲不及了,还敢凑上去找死吗?”

  “呀!那张玉川可是刑部待郎呀,这么大的官,不知道犯了什么错,会被关进天牢?”那食客满脸讶色。

  “官儿再大,能大得过皇帝么?伴君如伴虎,在皇上身边做事,不犯错就荣光,一犯错,哼,下惨比我们这些平民百姓不知道惨多少倍。”那商贾摇摇头,一脸不以为然。

  真是一语中的、一针见血,群众眼光是雪亮的呀。伴君如伴虎……,我心中一叹,唇角浮出嘲弄的笑容。抬眼见蔚家大哥脸色有些怪异,怔怔出神,微微一怔,柔声道:“大哥,你不舒服么?”

  他回了神,浮出一个笑容:“没事,吃饱了吗?吃饱了回铺子去吧。”

  我点点头,结账出来,一路上蔚家大哥都没说话,也不与玉蝶儿大眼瞪小眼了,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我从没见过他这副表情,不禁有些担心,忍不住道:“大哥,铺子交待安总管一声就行了,我陪你回家休息。”

  他愣了愣,转头看我:“不用了,我没事……”

  “可我累了,你陪我回家休息吧。”我笑了笑,没事才怪呢,从刚才在食肆听了那两个食客的对话之后,他便一直有些不对劲,莫非他认识那位获罪的大人?不过认识也正常,他本是丞相公子,认识些京中官员也是常理之中,不过这样的反应,难道与那位大人不止认识,还很熟识?

  他听我这样说,也不坚持了。回了老福头家,蔚家大哥便闭门不出,我一直留意他房中的动静,傍晚的时候,他打开房门,往院子外走。我赶紧跟上去,见他走到了老福头宅院外面不远处的一处池塘边,顺着池塘岸边似乎没什么目的地往前行去,行到一棵茂盛的青桐树下,他坐了下来,望着天边的夕阳怔怔出神。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温厚的夕阳软软地沾在山脊,沟底浸出不易察觉的沁蓝,那就是暮色,只有乡间才有的暮色。四周都是树林,冬季里安静得听不见小鸟在枝头欢叫,这时空这年代的空气纯净清新,连带那亲切的阳光也温暖无比,让人觉得像只咸蛋黄般“营养丰富”。层次丰富的云彩在阳光的映射下呈现各种颜色,精彩异常。

  真美。我不禁看得有些发呆,原来这里的景色竟然这么美,这些日子身心忙碌,竟然没有发现原来身边也有如此美丽的风景。我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向蔚彤枫走过去,无意中踩到一根枯枝,轻脆的响声令蔚彤枫回了神,他转头看了我一眼,笑了笑:“叶儿怎么出来了。”

  我笑着走过去,坐到他身边,望着天边的夕阳,嗔道:“大哥找到这么好的地方,竟然躲起来一个人享受。”

  他满眼宠溺地笑了,见我只着了外衣出来,摇了摇头道:“怎么不披披风出来,外面风很大的,回去吧。”

  “不要。”我见他欲站起来,拉住他:“我要再看一会儿风景,大哥陪陪我吧。”说着,转头看向远处那温暖的太阳,温和的金色洒在池塘上,池塘波光粼粼,像洒了一池的金叶子。夕阳渐渐地沉到沟底,光线暗了下了,最后一丝阳光隐入山脊,如同沉入母体。我的目光仍然停在远处,没有收回来,沉默半晌,我幽幽一叹:“大哥,你要走了么?”

  他沉默着,深吸了一口气,半晌才道:“叶儿……”

  “我知道你要走了。”我微笑着,眼睛仍是看着远方,“你不知道怎么向我开口,对吧?”

  “叶儿……”他沉声道,“我有非走不可的理由。”

  “我明白。”我笑了笑,转过头,柔声道,“人的一生,有些事是一定要去做的,我理解。”

  他执意要走,恐怕就是为了那位张大人吧?也许他们之间有很深厚的交情,这男人这么重情义,必定要回京为他想办法的。只是回京之后,恐怕必定会卷入京中的权力争斗之中,再想抽身,只怕就难了。

  他温和地笑了笑:“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你身子弱,不要经常出来吹风,小心着凉。”

  “嗯。”我转过脸,点头。

  “店里的事,交给安总管他们做,你脑子不要想太多事,不够人手就再请人……”他继续唠叨。

  “嗯。”我的心酸酸的,又暖暖的,又满又胀。

  “那玉蝶儿,我始终不放心,你自己要小心些。”他不放心地交待。

  “嗯。”我想笑,眼却有些涩。

  “我明天一早就走。”他顿了顿,似乎不知道再说什么了。

  我转过头看他:“大哥,你答应我,一定会回来看我。”

  他静静地看着我,脸上浮出温和的笑容:“我会的。”

  “你保证。”我望着他,在暮色中,他明亮眼睛闪着莫测的光泽。

  他的眼神闪了闪,唇边噙起飘浮的笑容:“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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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6 21: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1章 生活

  我的绣庄红红火火地开张了。按照流水线的生产方式把金大娘那批货赶完,的确改善了生产效益,我节省下来一个半月的时间,生产自己的产品。我的构想是用卡通娃娃打开市场,再接成人和其它绣品生意,绣庄主要是接达官贵人的生意,穷人穿不起绸缎,更勿说在缎子上绣花了,而卡通娃娃这些供人玩乐的产品,正好适合富贵人家的猎奇心理。
  于是,上街发印着卡通娃娃图案的传单,到大户人家派送绣着玫瑰、郁金香、波斯菊等图案的丝绢,铺子里的橱窗里摆着身着漂亮绣品服饰的木头模特,锦绣庄沧都分店的生意,出乎意料地火暴,锦绣庄的名气,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传遍沧都,成为富家女眷添制新衣及绣品的首选商铺。生意源源不断,虽然都是些小数量的单子,但每笔单子赚的钱可不少,最近又新请了不少跳槽来的绣工,安远兮这个总管,也做得越来越似模似样了。

  我依旧做着一个舒舒服服的跷脚老板,有几个能干的左右手真是好啊。我只需要每天去铺子里循例逛一圈,便可以开开心心地去逛街、吃饭、游山玩水了,这些日子,实在逍遥得有点忘乎所以。我放下手中每日循例检查的账册,拿起桌上的盐水花生剥起来,扔了一颗放去嘴里,嗯,好香,这才叫过日子啊!

  舒服地把身子靠到椅背上,我闭上眼睛,正准备眯一会儿,小红急急忙忙地跑进来:“姑娘……”

  “什么事慌慌张张的?”我睁开眼,懒洋洋地道。

  “安总管和一个女客吵起来了……”小红吐了吐舌头,赶紧道。

  “让玉蝶儿去摆平。”我毫不在意地道。玉蝶儿如今是我铺子里的大堂经理,店子开张的时候,我还怕拉不到生意,没想到那家伙拉生意绝对有一套。本来绣庄面对的顾客群就是女客,玉蝶儿是采花贼出身,对付女人是他的拿手绝活。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是怎么说的?要充挥发挥每个员工的长处,物尽其用。果然,不管是上门服务还是在铺子里,遇到难缠的女客,只要派玉蝶儿这个花丛老手出去应战,几句甜言蜜语下来就把女客哄得服服帖帖。

  “那个,那女客已经气走了,现在他正和玉公子在贵宾房吵……”小红不安地看了我一眼,道。

  “呃?”我愣了愣,安远兮和玉蝶儿吵什么?自从玉蝶儿来了铺子,虽然安远兮有时候也表现出看不惯玉蝶儿哄女客的伎俩,倒也没有与他有过正面冲突。我站了起来,转出我办公的内室,向贵宾房走去,那是提供给有身份的客人呆的小厢,还未走近,就听到玉蝶儿隐含怒气的声间从厢内传来:“我怎么不知羞耻了?我也是想给绣庄拉生意!”

  “我们绣庄不接青楼女子的生意!”安远兮也怒气冲冲地道,“我们是做正经生意的,总是出入青楼,会降低我们绣庄的身价……”

  “你这个迂腐书生……”听声音就知道玉蝶儿被气坏了。我拉开门,沉着脸看着吵得脸红脖子粗的两个人,低声怒道:“吵什么?有什么不能好好说,你们两个吵成这样,让其他员工看到成什么样子?”

  “花花……”玉蝶儿冲到我面前,委屈地道,“这书生太迂腐了,我今天接了一单生意,他几句话就把人家的客人骂走了。”

  “叶姑娘,我们绣庄现在的口碑很好,如果让那些大户人家知道自己穿的绸缎,青楼的姑娘也一样穿得起,会影响绣庄的声誉的。”安远兮毫不卖账,看到玉蝶儿亲昵地凑到我身边,眼中闪过一丝厌恶。

  “青楼女子怎么了?上门就是客人。”玉蝶儿脸上浮出一声怪笑,“我们锦绣庄京城总店,还不是一样接青楼的生意,当初艳名大炽的倚红楼艳妓卡门姑娘,登台的舞衣还是京城总店缝制的呢……”

  说着,眼睛向我瞟过来,得意地一笑,我气结地瞪他一眼,却听到安远兮嫌恶地道:“京城总店给那不知廉耻的艳妓卡门制作如此伤风败俗的服饰,简直是自砸招牌、自毁声誉,我绝不能让这种事发生在沧都分店里!”

  我拉长了脸,牙咬得“吱吱”作响,安远兮啊安远兮,我招你惹你了?还想把我骂得狗血淋头不成?玉蝶儿听了安远兮愤愤的语气,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这家伙,故意惹安远兮骂我,好让我收拾他?两个都不是好东西!

  我沉着脸,寒声道:“你们两个到我的房间来。”说着转身向我的办公室走去,我大致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多半是玉蝶儿接了青楼姑娘的生意,安远兮那个迂腐书生坚决不同意,还把客人气跑了。

  他们两个都面色难看地进来。我坐在办公桌后的椅子上面色不善地道:“你们两个,一个是总管,一个是掌柜,在其他伙计面前吵得这么难看,存心让人笑话是不是?”

  两个人虽然还是气哼哼的,却也知道理亏,一句话也不说。我缓了缓语气:“安总管,不管客人是什么身份,只要他踏进我们绵绣庄的大门,他就是我们的客人,我一再跟你们强调‘顾客就是玉帝’,我们的服务理念是‘微笑服务’,你倒好,堂堂一个总管,带头把客人气跑了,你自己都不能做表率,让其他的伙计怎么看?怎么想?”

  安远兮脸色难看得吓人,玉蝶儿得意洋洋地轻哼道:“就是,也不想别人接生意有多么辛苦……”

  “你闭嘴!”我转过脸喝斥他,“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花花……”玉蝶儿苦着脸。我看了安远兮一眼:“安总管说的也没有错,若是让豪门富户知道青楼女子跟他们一样穿着咱们锦绣庄的衣服,肯定会心里不舒服。”

  玉蝶儿和安远兮都怔了怔,两人大概都没想到我居然会赞同安远兮的观点,我皱着眉,沉吟道:“但是顾客上了门,我们也不能把人家往外赶。玉蝶儿,你查一查我们的客人资料,把沧都城最显贵的几位选出来,去打几块铸有锦绣庄字样的金牌,编上号,给一户送一块,跟他们说,这是我们锦绣庄的贵宾金牌,持有这块金牌的客人,可以第一时间享受我们锦绣庄最新款的产品、最优良的服务和八折价格的优惠。这件事交给你去办,还有今儿被气走的客人,你想办法去安抚一下,你先出去吧。”

  玉蝶儿站起来,笑道:“花花,还是你聪明,想到这样的解决办法,我马上去。”说完,急冲冲地走了出去。我转过眼,见安远兮怔怔地看着我,笑道:“我脸上有花儿啊?”

  他的脸一红,微窘道:“叶姑娘的点子,令人佩服,我和玉掌柜只知道争吵,却没有去想怎么解决问题,实在是惭愧。”

  “所以我是老板。”我淡淡地笑了笑,道,“但是下一次,我希望是你们自己去解决问题。”

  “远兮明白。”他点点头。我望着他俊朗的脸,微微一笑:“安总管,你为何如此厌恶青楼女子?”

  除开第一次他对青楼女子的鄙夷,以及刚才莫名其妙的失态,他对青楼女子的迂腐观念与平日的为人处事完全像是两个人,我实在是有些好奇。他的脸微微一沉,我看他不太愿意说的样子,淡淡地道:“你不想说没关系,没事了,你出去吧。”

  “也不是……”他蹙了蹙眉,竟然开口道,“也不知是为何,我对青楼女子总是感觉很厌恶,一听到就有些控制不住脾气。”

  呵,天生的卫道士?我笑了笑,看着他俊俏的脸,不知道让他知道他的老板就曾是一个青楼女子,还是他骂过几次的艳妓卡门,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不过我没准备让他知道,我可不想失去一个廉价劳动力。我淡淡地道:“以后再有类似的情况,我希望你能控制你的脾气。你出去吧。”

  看他转了出去,我闭上眼睛养了会儿神,站了起来,今天被这两人一闹,其他员工也不知道会有些什么想法,还是去巡巡楼,四下看看。在铺子看了看,又去楼上看了绣工,一切正常,我心中暗暗点头,安远兮管的人还是不错的,没有四处聚在一起嚼舌根。转到后院,想去看一看货仓,还没到踏进院子,突然听到有人在讲话,似乎还提到了我的名字,我走快两步,隐到墙角,从墙上的窗花看去,见安远兮和绣工头秀姐站在院里说话。

  只听到秀姐问道:“安总管,叶姑娘没有骂你吧……”

  我皱了皱眉,我很喜欢骂人吗?看那秀姐满怀关切的爱慕眼神,我微微一笑,看来我们的安总管已经把人家的芳心掳走了。

  安远兮皱了皱眉,道:“秀姐,你说到哪里去了,叶姑娘人很好,不会骂人的。”

  秀姐舒了口气,笑道:“我刚刚看叶姑娘挺生气,没骂你就好。你以后,少和玉掌柜吵嘴,玉掌柜和叶姑娘的关系跟我们这些人不一样……”

  “秀姐。”安远兮忍耐地打断她,“我不想听这些与工作无关的话。”

  秀姐顿了顿,脸上有些尴尬,我摇头一叹,这木头,看不出人家姑娘关心你吗?秀姐咬了咬唇:“以后玉掌柜接生意,你少管些吧,到底不是你该管的事儿……”

  不等秀姐说完,安远兮转身道:“我还有事,秀姐你还是去楼上看着绣工吧!”说完也不理她,径直走了,秀姐怔怔地看着他的纤长的背影,咬了咬唇,也低头走了。

  我靠到墙上,微微一笑,抬头懒洋洋地看向天空。天空一丝云彩也没有,白得涔人。不知道哪里飞来两只小雀,停在屋顶上叽叽喳喳地呢喃,那喜悦亲昵的声音在冬天将过的萧瑟日子里,送来一阵暖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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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6 21: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2章 出塞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我低低念出这句著名的北朝民歌,望着眼前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不由痴了。关外的春天来得比关内早,绿油油的青草已经从姜黄的腐草中冒出来,一眼望去,黄绿交错、深深浅浅的颜色绵延不断,勃勃的生机仿佛一直延伸到天的尽头。天空湛蓝,雄鹰在空中展翅飞翔,远处线条温柔的山脊上,耐寒的沙棘林仍旧郁郁葱葱,笼罩在迷迷蒙蒙的薄雾当中。成群的牛羊在草地上欢快地奔跑,享受着春天的恩赐,蜿蜒的小溪如同玉带在开着白花的草地上铺开,美不胜收。我被眼前无与伦比的美丽风景震憾住,淡淡的清香遍布山野,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有些微熏,这草原是如此色泽斑斓,连空气都五彩缤纷。

  这就是草原,我前世一直没有机会去的大草原,我痴痴地望着满目美到极致的风景,心中软得发胀,仿佛回到我久违的精神故园,那个心灵的家。记得以前看江鱼儿的《行摄匆匆》,封面上有一句话让我神往好久,他说:“只要真的想,那就上路吧!”前世我这只鸭子没有变成驴的实力,但心里一直清楚地知道“路”这个字对我有着莫大的吸引力,也许鸭子的外表下,我也有一颗属于驴子的心。

  “风吹草低见牛羊……”身边的男人低低念出我刚才的无意识下脱口而出的句子,我转过头,对他温柔地笑了笑。安远兮定定地望着我,严肃的表情上难得地带上一丝笑意。

  “很美吧?这草原。”我转过头,望着前方。我们的商队在草原上蜿蜒排开,其中有我们绣庄给曜月国皇室制作的贡品。两月前我接到一笔生意,以前曾在老福头家出入过的那个曜月国男人赤备,入关给曜月国皇室采办贡品,被我们绣庄的卡通娃娃和新款绣品吸引,当即找我签下这份大合同。为了给绣庄打开海外市场,我让安远兮专门安排了三十名少女赶这批货,全部要手部皮肤最软最滑最细致的,并且完全不许她们做刺绣之外的其他活计。安远兮开始很是不解,倒是秀姐一点就通,笑道:“再好的绸料,被手磨了几十遍也会失去些光彩,叶姑娘这么做,是想保证这批贡品的质量。”

  如今这些质量上乘的绣品,正运往曜月国的皇都。九日前我们从沧都出发,今天终于踏上了曜月国的土地。本来绣庄不需要负责这趟货品的押运,这是采办贡品的赤备自己的事儿,但赤备说因为是与我们第一次做生意,一定要我这个绣庄老板与他一起押到皇都,等贡品验收无误,才付另一半货款。为了绣庄的声誉,我答应了赤备的条件,反正在沧都也闲得无聊,权当是一次旅行。安远兮是总管,自然得跟着,玉蝶儿本来呼天抢地地要跟来,被我拦住了,笑道:“绣庄老板和总管都走了,如果连掌柜都走了,还要不要做生意了?”

  玉蝶儿咬了咬唇,噘嘴道:“可是花花这一趟来回要去一个月,从沧都到关外要八九日,关外到皇都也只有五日时间,万一路上有事,我会武功,可以保护你。”

  我失笑道:“能有什么事儿?赤备带着那么多人押运,还请了镖局的镖师,这是曜月国的贡品,谁敢打主意?再说安总管跟我一起的,又不是孤身上路。”

  “那人风一吹就被刮倒了,真遇到什么事儿哪有强壮的我顶用?”玉蝶儿撒赖道:“总之我不放心,花花,你就让我跟你一起去吧,要不你让安总管留下来看铺子。”

  “胡说什么。”我又好气又好笑,“安总管必须跟我去,下次押货就是他一个人去了,这次是累积经验,怎么能不去。”

  “花花……”玉蝶儿委屈地撒娇,我想了想,笑道:“要不这样吧,你十日后去起程去关外接我们。”算算日子,等他到了关外,我们正好从皇都回来,正好碰头。玉蝶儿本来还是不愿意,正巧沧都“风月楼”的老鸨找上他,扭着他谈生意,那女人找了玉蝶儿几趟了,不知道是不是迷上这采花贼,难缠得连玉蝶儿都有点搞不掂他,我和安远兮才得以顺利脱身。

  这一路虽然颠簸,却也平安。如今看到这草原的美景,我真是觉得这趟辛苦是值了。一出关,我就在马车里坐不住了,钻出车厢和驾车的安远兮并排坐到一起,方便欣赏美景。安远兮一开始颇不自在,把缰绳交给我,想下车步行,我拉住他,笑道:“你想走肿脚是你的事,不过我又不会驾车,你这不是为难我么?”

  他的脸微微一红:“叶姑娘,这于礼不合,让别人看见,有损姑娘清誉。”

  我轻笑道:“你不叫我姑娘,谁知道我是姑娘?我一身男装,除了赤备,谁知道我是女的?”

  “叶姑娘……”他还在别扭,我更正道:“不是叶姑娘,是叶老板。安总管,‘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所谓的世俗礼仪,在君子面前勿需用,在小人面前用不了,何苦把自己约束着?”

  他定定地看着我,眼中带起一丝讶异和释然,我笑着把缰绳丢给他,自顾自地看美景。没想到前世一直没能有机会去目睹的大草原,今日活生生地出现在我面前,而且带着这古代最原生态、无污染的自然纯朴。

  “很美。”他低低地叹了一声。

  “呃?”我回头看他,见他放松了脸部的表情,凝望着远处的大草原,才反应过来,他是在回应我之前的问话。

  我笑起来。前方传来一阵马蹄,我抬眼望去,见是队伍前方的赤备骑马过来,在我们的马车边停下,信马随行:“叶老板,我们大王派了人专门来迎接这批贡品,他们在前面的麦坪坝扎了营地,今晚我们就赶去那里过夜。”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之前特别吩咐了他不要暴露我的性别,故以赤备一路上都叫我叶老板。我笑道:“那就麻烦赤备大哥为我们张罗了。”

  太阳快要沉下山坡的时候,我们终于到了麦坪坝的营地,这里扎了十几个白色的大帐篷,圆圆的,像我那时空的蒙古包。营地外有曜月国的士兵把守着,营地里却穿梭着仆役服饰的男男女女,草地上已经架起了篝火,烤着香喷喷的全羊,空气中飘着奶茶的香味儿。赤备指挥人把装满贡品的货车推进几个大帐篷,笑着走到我面前道:“叶老板,我带你去见此次来迎接我们的枢密使大人。”

  我笑着点头,与安远兮一起随着他踏进营地正中那个看上去最华贵的账篷。我不知道枢密使是个什么官,不过既然是他们大王专程派来的,官也应该不小了。进入账篷,见首位的条几后坐了一个身着曜月国官服的男子,赤备上前,单膝跪地行礼:“下官参见枢密使大人。”

  我怔了怔,与安远兮对望了一眼,学着赤备的样子上前行礼,心中一叹。我这双腿除了跪过父母祖宗,到了这个时空,还是第一次下跪呢,什么鬼规矩?心中虽然忿忿,但入乡随俗,只好照人家的规矩来。

  “起来吧。”那位枢密使大人的声音低沉浑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一股权势逼人的霸气。

  我们起身,垂头,只听到赤备对那位枢密使道:“大人,这两位是天曌国沧都锦绣庄的叶老板和安总管,此次的绣品就是由他们绣庄提供的。”

  该我们说话了,我抬起眼,看向那位枢密使:“大人,草民叶海华,是锦绣庄的老板,这位是我们绣庄的总管安远兮。”

  我故意把花字变了下音,感觉这位枢密使大人似乎笑了笑,再一细看,才发现他英俊的脸上似笑非笑,自信的唇角微微上扬,这男人真是气度不凡。我在心中暗赞,他的皮肤是典型的游牧民族的健康黝黑,五官刚毅深邃,有如刀刻,有点混血的味道,头发是自然卷的褐发,眼珠却是浅浅的蓝色,像草原上宁静的湖泊。

  “赤备,这位叶老板,就是解了乌雷王子那道益智题的姑娘么?”枢密使大人笑问道。

  呃?我怔了怔,他知道我是女的?转而看向赤备,见他敬畏地看着枢密使,恭敬地道:“正是。”

  我心下有些恍然,这男人应该是早就知道我了,枉我还在那里遮遮掩掩。索性大大方方地认了,我笑道:“让枢密使大人见笑了,小女子出门在外,改换男装方便一些。”

  那枢密使大人一听,“哈哈”一笑,站起来道:“叶老板不但聪明,而且爽快!本使为远道而来的客人准备了欢迎晚宴,一起出去享用吧。”

  他叫我叶老板,而不叫叶姑娘,可见也是个善解人意的,我笑起来。那男人站起来,顿时让人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大约是他的身形高大挺拔,又有一身壮硕的肌肉,还有他言谈举止间闲散出的权势。

  我们随他出了营帐,只见草地上已经围着篝火摆了一圈儿红漆小矮桌,每张桌上都摆满了丰盛的食物,有黄澄澄的酥油、珊瑚状的奶酪、似饼薄厚的奶皮子,以及炒米、红糖、油炸果子。枢密使做上主位,招呼我和安远兮在他左边的侧位落坐,其他人等也一一坐下,立即有身着美丽的曜月国服饰的少女拿着瓷质精细、图案艳丽的小碗,用小木勺舀进少量炒米,沏上滚烫喷香的奶茶,敬让我们畅饮。

  我是初次品尝这种奶茶,只觉得咸香可口,十分滑腻,对敬茶的少女道:“好香。”那少女脸色一红,想是十分满意我的回答。这当儿,烤好的羊肉端上场了,我见它是由羊身、羊身、肩骨、四条腿拼凑在一起,并按一定规格,摆放在长方形的木制红漆托盘里。赤备坐在枢密使的右边侧位,朗声对我笑道:“叶老板,这羊背子是我们曜月国的美食,你一定要尽情地吃。”

  “谢谢赤备大哥。我一定好好品尝。”我笑道。见伺餐的少女把美肉分到每个客人桌上,桌上有锋利的小刀,我学着曜月国人的样子,把整块肉切成小块,用手拿着吃,这羊背子又肥又嫩,肉鲜极鲜美。转头看见安远兮呆呆地望着桌上的羊肉,用手肘碰了他一下:“发什么愣?快吃呀?”

  “就这么吃?”安远兮看我毫不在意地拿手抓着羊肉,脸色有些怪异,“没有筷子。”

  “入乡随俗。”我白了他一眼,这人还真是无趣。

  忽听到那枢密使大人笑道:“叶老板,你远道而来,为表欢迎,本使敬你一杯。”说着,举起了酒盅,我心中暗暗叫苦,我是出了名的一杯倒,可现在这场合,却容不得我拒绝,幸好不是用银碗装酒,只好硬着头皮举起杯子,笑道:“谢大人。”

  将酒盅的酒一饮而尽,觉得有把火从喉咙里烧起来,一直燃到肚子里去,还没恍过神儿来,却听到赤备也举起了杯子,对着我唱起了劝酒歌:“银杯斟满酒,双手举过头,远方的客人哟,请你喝一杯马奶酒……”

  不行,再这样下去马上就会有第三杯了。我硬着头皮又喝下一杯,笑道:“赤备大哥,你唱的歌儿很好听,不如我也为大家献唱一首助兴如何?”

  不等赤备回答,叫好声已响成一片,那枢密使大人感兴趣地望着我,我想了想,跟草原有关的歌,会的不多,就蔡琴那首《出塞曲》吧,当即放声唱起来:

  请为我唱一首出塞曲,

  用那遗忘了的古老言语。

  请用美丽的颤音轻轻呼唤,

  我心中的大好河山。

  那只有长城外才有的清香,

  谁说出塞歌的调子太悲凉。

  如果你不爱听,

  那是因为歌中没有你的渴望。

  而我们总是要一唱再唱,

  想着草原千里闪着金光,

  想着风沙呼啸过大漠,

  想着黄河岸啊阴山旁。

  英雄骑马壮,

  骑马荣归故乡!

  一曲唱罢,众人一齐鼓掌、连声叫好。我坐下来,眼前已经花了,这草原上的酒,比天曌国的酒可烈多了,酒劲上来得这么快。我的头有些晕,隐约听到那枢密使大人笑道:“叶老板这支曲子真是唱出了我们曜月国人的心声,本使再敬叶老板一杯……”

  还敬?不行了,我要晕了。我闭上眼睛,身子软软地一滑,安远兮赶紧将我扶住,我倒进他怀里,喃喃地道:“不行了,我醉了,醉了……”一下子,耳边的声音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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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6 21: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3章 戏吻

  我梦到自己在一条水流湍急的峡谷中飘流,飞溅的水浪打得我的脸生生的痛,那种从高处坠落的失重感,震得我的胃几乎要吐出来。
  前面是一座巨大的瀑布,我乘坐的橡皮艇顺着水流直直地冲出去,从高空往下坠落,我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尖叫,橡皮艇触到水面发出的巨大的震荡和冲击的力量,令我猛地睁开眼睛。

  脑袋好痛,我揉着太阳穴,打量着身处的狭小的空间,发现自己睡在马车里,车厢外传来规律的马蹄声,挣扎着坐起身,发现自己浑身酸软,看来躺在马车里已经不长的时间了,颠得我浑身像散了架似的。我掀开车帘,向外看去,见商队果然浩浩荡荡地在草原上行进着。

  撩了帘子出去,坐到驾车的安远兮身边,揉着脑袋问道:“商队什么时候出发的?”

  “天刚亮就出发的。”安远兮看着前方,低声道,“头很痛么?”

  “有一点儿。”我揉着额心,“怎么不叫醒我?”

  “看你睡得很沉,让你多睡会儿。”安远兮垂下眼睑,脸上竟然带上一团酡红。

  “我昨晚没有失态吧?”我扭着脖子做颈椎运动,看到安远兮脸上的表情怪怪的,有点心虚地道,“没想到草原上的酒这么烈……”

  不会是我昨晚上发了酒疯吧?我忐忑地看了他一眼,他的脸更红了,把脸转过一边:“没有。叶姑娘,你不会喝酒就不要喝,姑娘家醉倒在外面总是不好。”

  我皱了皱眉,抬眼看他,只见到他俊秀的侧脸,脸上有明显的不赞同。我笑了笑,把身子倚到车厢上,叹道:“人生苦短,今日不知明日事,该及时行乐就要及时行乐。”

  “叶姑娘……”他蹙起眉,我瞥了他一眼,“叶老板!嗯,谁把我弄上车的。”

  他不自在地转过头,脸又烧起来,我讶异地道:“不会是安总管把我抱上车的吧?”

  “我叫不醒姑娘,所以……”他嗫嚅着,有些不知所措,我心底浮起恶作剧的念头,好你个安远兮,每次骂我骂得过瘾,看我不捉弄你一下。我故作吃惊地道:“你是说,你进我的营帐,见我没醒,就把我抱出来了?”

  “不是这样的……”安远兮怔了怔,急急地道,我把眼一横,厉声道,“不是这样是怎样?你不经我允许,擅闯我的营帐,已是不合礼数,抱我上车,更是不该,男女授受不亲,我清清白白的身子叫你碰过了,要我以后怎么见人?”

  “叶姑娘……”他张口结舌地看着我,脸色有些发白。小样儿,看还不整死你。我忍住笑,换上一副悲痛欲绝的表情:“好你个安远兮,我平日也待你不薄,没想到你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我,我死了算了……”

  说着,我作势欲跳下车,安远兮吓得一把拉住我,我一头撞进他怀里,他像是蟑螂爬上身似的赶紧松开手,我被他一推,身子没坐稳,仰着向后栽去,安远兮赶紧捞住我,被我仰倒的力一带,两个人都跌进车厢里,我还来不及痛叫,安远兮就直直地砸到我身上,脑袋埋在我的颈窝里。我吃痛地转过头:“好痛……”正好他也转过脸来,那张嘴好死不死地,刚好覆到我的唇上,顿时,两个人都呆住了。

  他的唇,很柔软。我回过神儿,觉出他的身子僵硬着,一动不动,心中窃笑,伸出舌尖在他唇上轻轻一勾。他像被火石烫到似的,顿时醒悟过来,急忙撑起身,缩到车门边上,脸涨得通红:“对不起,叶姑娘,我……”

  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以为他下一句话会是“我不是故意的”,没想到他嗫嚅半天,额上见汗,却冒出一句:“我会负责的。”

  负责?我有点懵。随即明白过来,呃……,顿时满脑黑线,这玩笑开大了吧?马车晃了一下,他赶紧捏紧缰绳,调整了一下马车的速度,我坐起来,他不敢看我,垂着眼睑,躲避我的目光,半晌,吞吞吐吐地道:“等回了沧都,我……,就让我娘去向你提亲……”

  我看着他红得像猴子屁股的脸,心底那股笑意终于忍不住,哈哈爆笑出声,看着安远兮由困窘转为惊愕的表情,更是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还提亲呢!这书生敢情真的这么迂腐。我笑得喘不过气儿,扶着车厢好不容易坐稳身子,一边抹脸上笑出的眼泪,一边拍了安远兮一下:“得了安总管,我跟你开玩笑的,你不会真以为我想寻死吧?”

  他脸色白了白:“刚才我……”

  “那有什么?”我不在意地笑了笑,“安总管,在我家乡,可没男女授受不亲这规矩,男女亲吻是很平常的,你别放在心上。”

  他的脸色由白转绿:“很平常?”

  “对啊,何况我们又不是亲吻,只是不小心碰到一起。”我笑着坐出去看风景,“放心好了,我不会要你负责的。”

  “你刚才说我不合礼数……”安远兮这木头看来是被吓倒了,我笑眯眯地转头看了他一眼,“我逗你玩呢。”

  “你……”他又羞又气。我见了他的表情就忍不住想笑,“安总管,你别害怕,我真的不会要你负责……”

  “谁要负责了?”他咬唇瞪我一眼,蓦地大声道:“你怎么可以拿这种事开玩笑?你这样的女人,才没有人敢要!”

  呵!发火了?我笑起来,有些理亏地摸摸鼻子,罢了,把个呆子气得控制不住向老板发脾气,看来我是做得有点过了。我轻轻笑了笑,叹道:“没人要就没人要呗,反正我也没想过要嫁人。”说完,我爬进车厢,算了,不与他一般见识,偶再睡个美美的回笼觉。

  中午,商队停在一座美丽的湖边休息、用餐。我看到那湛蓝的湖水,尖叫着冲到湖边去,脱了鞋,将足浸到沁凉的湖水中,满足地叹了一口气。

  天有些阴,湖边的风里满是凉意,我不知道自己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能享受着这样美好如斯的湖水,虽然岸边没有芦苇,可是蓝色的湖水已经足够让我的心安静下来。我闭上眼睛,听到风掠过的声音,脸上痒酥酥的,我拂下粘到脸上的东西,睁眼一看,原来是白色的薄公英种子。湖边的草地上满是薄公英,风吹着那些白色的小伞滚过蓝色的湖面,就像一只只柔软的小手,一次次轻抚过我强烈跳动着的滚烫滚烫的心。我把眼睛交给清冷的湖水,耳朵交给呢喃的风声,鼻子交给青草的芳香,原来心跳慢一点也没有关系,让自己什么都不想也不是浪费时间。我眯起眼,傻傻地笑起来。

  耳边传来沉稳的脚步声,我转过头,迎上来人那双如湖水般美好的蓝眼睛:“枢密使大人?”我怔了怔,赶紧将脚从湖水里抽出来,急急忙忙地穿上鞋袜。男人走过来,看到我慌手慌脚地穿鞋,轻笑道:“看来是我打扰了叶老板。”

  “没有的事,是草民失礼。”我站起来行礼。他摆摆手,毫不在意地随便往地上一坐,看我忐忑地站着,笑道:“叶老板,请坐。”

  我坐下来,男人望着我,笑道:“叶老板刚刚看到这湖水,在想什么?”

  我转头望向那蓝得透明的湖水,微微一笑:“我在想,我希望自己变成一条鱼,生在这湖里的一条鱼,如果我是一条鱼,我唯一的渴望就是沿着这湖水逆流而上,去寻找这水的源头,那应该是一泓很甜很甜的湖水。”

  “哦?”男人轻轻地笑了,我不好意思地笑笑。他感兴趣地看着我:“这座湖名叫眼泪湖。”

  “眼泪湖?”我歪着头,笑道:“很美的名字。”

  “这座湖有个美丽的传说。”男人笑道,低沉的嗓音魅惑地道,“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美丽的曜月国姑娘,与族中的勇士相爱了。有一年,草原的泉眼被恶魔霸占了,湖水干涸,百姓民不聊生,姑娘的爱人离开她,去斩杀恶魔,却不幸被恶魔杀死。姑娘听到这个消息,流干了所有眼泪,她的眼泪化成了这座湖,解救了干渴的百生。姑娘自己则投进湖中,变成了一条鱼,她说,这湖水会指引他,找到她心爱的人。人们为也纪念她,将这座湖命名为眼泪湖。”

  “那她找到她的爱人了吗?”我好奇地问道。

  “只是一个传说,一定要有结局吗?”男人低低地笑起来。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大概是女人的通病吧,任何故事,都希望有一个美丽的结局。”

  “看来你很喜欢这湖水。”男人微笑道。

  “嗯。”我点点头,望着那片蓝得妖艳的湖水,笑道:“有人说蓝色是这个世上最宽容的颜色,因为这世上最大的两样东西,天空和海洋,都是蓝色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对蓝色有特别的好感,尤其当我看到我喜欢的水是这个颜色的时候,我就会对这片水格外的钟情。”

  “你真是个有趣的女子。”男人望着我,湛蓝的眼瞳闪闪发光。我微微一怔,刚刚那番话只是随性而说,怎么一迎上他的蓝眼睛,倒感觉像是在拍他马屁似的,这男人不会把他的蓝眼睛与我那番话联系起来吧。

  我尴尬地站起来,局促地道:“让枢密使大人见笑了,草民先回车厢了。”

  跑回车厢,安远兮坐在车头拿着水囊喝水,见了我,脸色一沉,扭过脸不理我。我也不去讨没趣,从包袱里取出干粮自顾自地啃,一口下肚,才发觉肚子早就饿得发慌了。几口把干粮咽下去,我噎得说不出话,咳了两下,安远兮把手中的水囊递给我,还是扭着脸不说话。我接过水囊,几口水灌下肚去,才觉得舒服了些。见他还是板着一张扑克脸,我把水囊递给他,他沉默地接过。这人,不是要跟我一直别扭下去吧?不过,逗他还真是件挺开心的事,我眼珠儿一转,笑道:“安总管,这水囊你刚才喝过里面的水了吧?”

  他不说话,半晌,心不甘情不愿地点了下头。我贼贼地一笑,道:“你喝过的水囊再给我喝,你知道在我家乡这叫什么吗?”

  “叫什么?”他果然木头木脑地上勾了,我笑眯眯地跃坐上车头,钻进车厢,撩起车帘道:“这叫间接接吻。”

  不看他骤然变得难看的表情,我哈哈大笑着垂了车帘,死书生,气死你气死你,没想到捉弄这书生是这么有趣的一件事,看来以后我路途上的日子不会寂寞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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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6 21: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4章 星空

  安远兮跟我别扭了一天,到晚上扎营的时候,仍是不肯理睬我,我也不当回事儿。昨晚醉酒之后,没有机会看这草原的夜空,以前听到过草原的朋友说,到了草原上,一定要去看看草原的星空。今日好不容易盼到天黑,我提着马灯,钻出营帐,抬眼见满天的星星,兴奋起来,前世的夜空,星星是奢侈品,到了这个时空,似乎又没有一日得消停,让我能安安静静地看星星,而这草原上的星星,似乎比天曌国的星空,更加明亮和清晰。
  我仰着脑袋往外走,不留神撞进一个人怀里,差点跌倒,被他稳稳地扶住,低沉的笑声传来:“当心。”

  我抬眼看向来人,赶紧从他手里挣脱出来,有些尴尬:“枢密使大人。”

  “叶老板在看什么?这么投入?”枢密使感兴趣地抬眼望了一下星空,笑道。他牵着一匹黑色的骏马,看来刚从外面逛了一圈儿回来。

  “看星星。”我笑了笑,“草原上的星星,真美。”

  “哦?”他低声笑道,“叶老板喜欢吗?”

  “喜欢呀。”我笑起来,认真地道,“对于美好的事物,我一直抱着一种神圣景仰的态度。咏歌之不足,不如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他眯起眼,低低地笑起来:“如此,本使带叶老板去一个地方。”

  说着,不由分说地拉过我,将我顺势一带,扶到马上,马儿不安地躁动了一下,我惊喘一声,紧紧抓住缰绳:“大人,我不会骑马。”

  他的唇边浮出一个惬意的笑容:“我会。”说着,翻身跃上马来,从身后环住我的身子,抓起我的手,抖了抖缰绳,马儿转过头,立即“哒哒”地向营地外冲出去。

  我全身僵硬地坐在马鞍上,被这男人雄壮的肌肉包围着,他的身子紧紧地贴着我的身子,温热的男性气息隔着衣料暖昧地撩拔我的神经。这男人要是脱光了,身材一定很壮!我的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脸莫名地烫了起来。男人握着我的手,驾马向草原上驰骋而去,我的手动了动,想把手从他手里抽出来,却被他捉得更紧,握着我的手甩了一下缰绳,“驾!”那马跑得更快了。

  “大人带草民去哪里?”我被那马儿颠得有些想吐,抬头大声道。

  “到了就知道了。”他似乎在笑,但风声在耳边呼啸,我听不太真切。策马急驰了一段路程,男人的马速放慢了,马儿渐渐地停下来。我抬眼打量此处,前边是一片白桦林,一条蜿蜒的小溪在草地上迤逦铺开,孱孱的溪水在明亮的月下闪着细碎的粼光。

  “到了。”身后的男人轻声道,却不下马。我动了动身子,准备翻下马,却被他紧紧拥住,我吃了一惊,这才考虑起孤身一人和陌生男人相处的后果,心里顿时有点发毛:“大人……”

  “你看上面。”他伸手往夜空一指,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我倒抽一口气,忍不住惊叹道:“好美!”

  朔月的夜,没了灯光的干扰,没了污染的空气,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星星,撒在夜空里。我看到真的北斗七星,甚至看到了银河。我一直以为银河是一条带状的星星集中的区域,此刻才知道,原来能够被我们看到的银河是天上一条比较亮的带,有点像云的样子,组成银河的星星根本不可能被看到。

  我痴迷地望着银河边上的三颗亮闪闪的小星星,不知道那是不是牛郎和他的两个孩子,那织女又在哪里?目光在天空中搜寻,没有找到织女,却看到东南方向那颗亮得发红的星星,惊喜地叫起来:“火星?”不知道马丁叔叔回去了没有?不知道是哪个充满想像力的人把这么多星星分成了星座?

  “火星?”身后的男人语气里含了一丝好奇。我笑着转头看了他一眼,指向那颗红星,兴奋地道:“就是那颗,红色的,那上面住着火星人哦!”

  “火星人?”男人的声音里带起了笑意。我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笑道:“是我家乡的传说,我家乡把那颗星星叫做火星,传说那上面住着火星人,他们有一种神奇的飞船,可以乘坐着从这颗星星飞到那颗星星,他们的头上长着触角,听得懂各种各样的话,很有趣吧?”

  “很有趣。”男人笑起来,看着我的眼睛充满了趣味,“你家乡的传说真有意思。”

  “当然啦。”我兴致来了,指着牛郎星道,“那星叫牛郎星,旁边两颗是他的孩子,传说天上住着一群织女……”

  我滔滔不绝地讲起牛郎织女的故事,他微笑着聆听,我被这满天的星星迷惑了,兴奋得有点忘乎所以。老狮子王曾经告诉辛巴,每一颗星星上都有一位死去的王,他们都在天上看着你,我深信它;小王子说他的星球上有一朵玫瑰王,他爱那朵花,我也相信;超人的养父母说超人来自氪星,不知道他在天上飞的时候有没有遇到过小王子?那么多星星,把我的眼睛都耀花了,我听到星星的笑声,看到了木法沙的眼睛。那些星星,不动声色地,就这样安静地在夜空中等你,等着你的目光不由自地在它们身上停留。

  康德说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让他感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人们心里崇高的道德准则。可是直到今天这个夜晚之前,我无数次的为这句话感到奇怪。为什么不是道德和大海呢?为什么不是道德和生命呢?为什么不是道德和德沃夏克或是道德和贝多芬呢?此时此地,我再也没了类似的疑惑,因为,那种震撼我终于了解。我满足地叹了一口气,这一刻,真的有想掉眼泪的感觉。

  “要是能见到流星,这个夜晚就完美了。”我低叹道,从小到大,我还从来没见过流星呢。

  “流星?”男人疑惑地轻问。呵,我今晚是在扫盲么?我轻笑道:“就是你们视为不祥之兆的扫帚星,在我家乡却有一种说法,对着流星许愿,愿望一定会实现。”

  “你有要许的愿望吗?”男人轻笑道,“你的愿望是什么?”

  “我的愿望……”我歪起头,想了想,笑道,“这一辈子,过得快快乐乐、自由自在吧!”

  “火星人、牛郎织女、狮子王、小王子、超人、流星……”男人低低的语声中带着笑意,我回头望进他闪光的眼睛,他的蓝眼睛在夜色中带上一抹深沉的暮色。男人轻笑道:“我真好奇,你的小脑袋瓜里到底装了多少让人惊奇的东西……”

  不等我回答,他的脸慢慢地凑近我,他想吻我吗?我有些慌乱,不知道该不该拒绝,也不知道想不想拒绝,在这样的美丽的夜色和温柔的氛围里,我的意志有些薄弱。迷乱的念头瞬间在心头转了千百转,待他的唇蓦然覆到我的唇上,顿时像小女孩儿的初吻时似的浑身发颤起来。“枢……”我轻呼出声,他的舌趁机潜入我的嘴里,挑逗我的舌尖。颤抖地闭上眼睛,任这强壮的男人温柔地侵占、品尝、抚慰我的唇舌,渐渐地竟有些迷醉,身子仿佛被人抽掉了骨头,一寸寸地酥软下去。

  待他放过我的唇,我已浑身无力,偎在他胸前轻喘,他静静地拥住我,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下巴轻轻地磨蹭着我的头顶,我缓过气,脸上有些作烧。见鬼的怎么竟会如此意乱情迷、不由自己?原来张宇那首歌没有唱错,“都是月亮惹的祸,那样的月色太美丽太温柔”。今儿也全是星星惹的祸,我推了推他:“大人,我们出来很久了,该回去了。”

  “嗯。”他调转马头往回走,我有些尴尬,没再出声,他也不说什么。回程他没有放马狂奔,只是让马儿慢慢地踱回去,竟是一路无话地回了营地。

  远远地看到安远兮提着马灯在营地外等着,见到我们回来,他吁了口气,紧张的面色一松,随即见到我与枢密使共骑一马,面色沉下来。身后的男人翻身下马,把我从马背上接下来,我脚一沾地,匆忙地抬眼看了他一眼,轻声道:“谢谢大人今儿带我去那么美的地方,草民先回营帐了。”

  不待他出声,我赶紧往营地里走,安远兮跟上来,语气不善地道:“你去哪里了?”

  “看星星去了。”我随口答他,这男人跟我别扭一天也不说话,这会子还跑来干嘛?

  “你……”他语气有些不高兴,“出去怎么不说一声?你怎么会跟枢密使大人一起出去?”

  “安总管,你管得太多了吧?”我转过头看他,失笑道,“我与什么人出去,去干什么,好像不需要向你汇报!”

  他被我一阵抢白,脸色越发难看:“你是姑娘家,怎么随随便便就和陌生男子单独出去,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声誉。”

  “这好像跟你没关系吧?”我无奈地看了他一眼,似笑非笑地道,“安总管,我是你的老板,不是你的老婆。”

  “你……”他脸色一窘,气结地瞪了我一眼,拂袖回他的营帐去了。我望向头顶的夜空,温柔地笑起来,这书呆子,有这么美的星空不去欣赏,就知道跟我斗气。要是有相机能拍下它们就好了,可以拿回去给玉蝶儿和小红他们炫耀,语言和文字永远无法形容美好如星夜一般的东西,可惜这份快乐与幸福没有办法与他们分享,这幸福只属于看过它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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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6 21: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5章 马赛

  在草原上颠簸了五日,我们终于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曜月国的皇都。这是一个巨大的土城。老实说,它赶不上天曌国的京师,那种温柔细腻的金壁辉煌,它甚至赶不上沧都,那种“国际大都市”的张扬,这里的城墙是用石头和夯土混和修筑而成,本来应该是古老而斑驳的赭黄色土墙,却因为外墙刷着一层白灰的,看上去十分亮眼,一扫沧桑老态。曜月国人崇尚白色,认为白色象征纯洁、吉祥、美好、正直,他们称善良的人为“心灵洁白的人”,所以他们的牧民住的是白色的帐篷,铺的是白色的毡子,吃的是白油奶酪,喝的是洁白的奶汁和香喷喷的奶茶,蓝天白云下放牧的是白色的羊群。
  这样一座雪色城堡,耸立在绿油油草原上,在赤红的晚霞中,展示着自己惊人的美丽。晚霞如同一块赤红的轻纱飘在天空,斜阳之下的山岗变成了暗紫色,好像是云海之中的孤岛。雄鹰在赤红的晚天上盘旋,不时发出清脆而悠远的嘹唳。

  进了这座雪白的大城,发现城里的房屋也同样是用石头和夯土修建而成,墙面仍旧涂抹着一层白灰,与城墙不同的是,大多数人家都用五彩的颜料,将自家的墙画上色彩斑斓的抽象图案。房屋有两层的,有三层的,大多是平顶,一间挨着一间,平顶上,都搭着巨大的圆形帐篷。

  我和安远兮住进了赤备给我们安排的客栈,待明日赤备把贡品送入宫中,验收无误后,就可以收到剩下的那一半货款。我那晚被那位枢密使大人吻了之后,有点心虚,看到他也不太自在,总是躲着他,安远兮这几日都摆张臭脸给我看,我也懒得理他,用了晚膳,让人送了热水给我沐浴之后,便早早地睡了。

  次日中午,赤备到客栈来,将剩下的货款交给我和安远兮。我点清银票,心里十分高兴,这笔生意终于平安做成了。本来准备将银两拿到皇都中的聚宝钱庄分店去存起来,休息一天就与安远兮动身返回沧都的,可赤备突然对我说,过两日便是他们曜月国一年一度的赛马大会,据说这是曜月国最盛大的活动,十分热闹和精彩,他盛情邀请我参加,我一听,有些心动了。思量了一下,又有些为难地道:“不过这样的场合,要喝酒的吧?我酒量浅,参加这样的盛会……”

  草原上的人好客,能喝酒,也喜欢能喝的人,主人敬给客人的酒是不能推辞的,所以我初到草原那晚装豪气硬着头皮喝了两杯,马上被放趴下了,大概他们从来未见过像我这么浅酒量的人吧?真是糗啊!

  “这倒没啥,咱们草原人虽然喜欢劝酒,但也不会强人所难,何况枢密使大人吩咐过了,不准人再向叶老板劝酒。”赤备笑道,眼中带上一丝捉狭,“否则叶老板醉起来,又搂着安总管不放手,安总管只怕又要睡不好觉了。”

  “呃?”什么意思?我惊讶地转头看向安远兮,只见他本来没什么表情的俊脸顿时烧起来,又羞又急地低声气道:“赤备大人,请不要胡说……”

  “我哪有胡说?”赤备一脸打趣地望着安远兮道,“我赤备没有那么多弯弯肠子,从来不说假话……”

  “等等,赤备大哥,你在说什么?”我摸不着边儿地望着他,他说我那天晚上醉酒之后搂着安远兮不放?还说安远兮没睡好觉?我的冷汗流下来,我那晚做了什么?我怎么一点儿也想不起来,难道我那晚借酒装疯把安远兮吃掉了?可是,我的身体次日好像没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我转过头盯着安远兮:“安总管,那天晚上是怎么回事?”

  “不是你想的那样。”安远兮又急又气,脸红得像蒸熟的虾子。赤备哈哈一笑,开口道:“你们天曌国人,就是这么别扭……”

  “赤备大人!”安远兮厉声打断他,“这种玩笑会有损我们老板的名声,怎么随便开得?我们尊重贵国的风俗,也请你尊重一下我们天曌国的礼仪,你若无事,就请回去。”

  赤备闻言,脸上有些尴尬,倒是收起了嘻笑的表情,笑道:“罢了罢了,是我不对,赤备今日先行告辞,如叶老板无问题,赛马大会当日我来接你!”

  “那麻烦赤备大哥了。”我虽然满腹疑问,倒也不好问他,反正安远兮跑不了,一会儿再拷问他好了。

  赤备走后,安远兮匆忙地道:“叶姑娘没事,我先回房了。”

  “等等。”我拦住他,“刚才赤备大哥说的是怎么回事儿?”

  “他胡说八道的。”安远兮的脸红得都快可以煎鸡蛋了,没事才有鬼。我冷笑一声道:“安总管,你当我是傻瓜吗?”

  “我说了没事就没事!”他的声音蓦地大起来,拂手就准备往门外走,我冲上去拉住他,见他脸红得怪异,心中有些不安,我不会真的做了什么吧:“我……,是不是我占了你便宜?”

  “没有!”他的脸都快红得发紫了,回答得却一点不含糊。

  “那是你占了我便宜?”我皱起眉,这书生有这么大胆子么?

  “没有!”他轻吼道,避开我的目光,我觉得他脸上的红晕都快破体而出了。

  我瞪着眼睛看他半晌,忍不住哈哈笑起来:“既然没事,你脸做什么红得像猴子屁股似的?”真好玩,逗这书生真好玩。我其实相信我那天晚上应该没做出太出格的事儿,身体的反应是骗不了人的,我又不是纯情少女,不可能一无所察。

  “叶姑娘!”他甩我的手,瞪着我恼羞成怒地低吼道,“你……”却说不出一个字,气得浑身颤抖,终是一言不发地拉开门,拂袖而出。

  又气跑了?叶海花,你好邪恶啊!嘿嘿!后两日安远兮看到我就板着一张扑克脸,不过那人还算有良心,我上街还是肯陪我去的,当然是一句话也不肯跟我说。我也不理他,这两日把收来的货款存入钱庄,再上街去给家里和绣庄的员工采办了一些小礼品。不知不觉,我已经把老福头家当成自己的家了,单纯的老福头完全把我当亲孙女一样疼爱,即便是凉薄如我,对他也产生了一些孺慕之情,也许,我渴望有一个家,已经太久太久了。

  两日之后,迎来了曜月国一年一度的赛马大会。一早我和安远兮就被赤备接到了赛马大会的现场。只见辽阔的草原上,扎着数十个白色的大帐篷,不是平时见的那种圆圆的密封型的,而是三面封、一面敞的四方形。帐篷前竖立着两根旗杆,旗杆之间拴着一根羊毛细绳,绳子上系着蓝色、黄色、红色、白色、绿色五面小旗,每面旗子上,都绣着昂首嘶鸣、扬蹄奔腾的骏马。赤备告诉我,蓝色小旗代表纯洁无暇的蓝天,黄色小旗代表肥沃草茂的土地,绿色小旗代表鲜花盛开的草原,白色小旗代表财源滚滚的牲畜,红色小旗代表人民生活幸福、国泰民安。

  绿油油的草原上,一群群的骏马,像一团团移动的彩云贴地狂奔。我见到此生见过最多的马匹,有枣红色的、雪青色的、海栗色的、绛紫色的、虎黄色的……。它们有的养精蓄锐,在湖边觅食青草;有的昂首苍穹、嘶叫欢鸣;有的则没什么目的地狂奔乱跑。从那些神采飞扬的骏马上,我领略到了马背上的民族咤叱风云的雄风,怪不得当年成吉思汗可以带领蒙古人横扫欧亚大陆,连我这个弱女子此时也不禁有些热血沸腾,这些草原儿女年年岁岁与马生活在一起,自然锻炼出粗犷、豪放、果敢的性格。

  赤备陪我和安远兮坐到一个帐篷里,我打量着那些帐蓬里的人,男女都有,男的大都身着曜月国官服,女的也盛妆出席,打扮得跟过节似的,看来今天到场的人也都是非富即贵,不知道我和安远兮托了谁的福,可以观看这次赛马大会。正在此时,人群一阵骚动,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我和安远兮不明所以地跟着站起来,看到有一群人走进正中的帐篷里。一个高大的男人端坐到首位之上,他的服饰艳丽,身着华丽的曜月民族长袍,长袍是白色的,镶着美丽的花边,束着丝绸的腰带。腰带右侧,挂着一柄嵌满宝石的金刀。他脚上穿着马靴,靴帮上绣着精美的图案。头上佩有一条额饰,纯金的底座上,嵌着血红的玛瑙和绿宝石,左耳佩戴着一个环状的金耳饰,脖子上也戴着五彩宝石项链,右手食指上,戴着一个硕大的红宝石指环。

  有钱人啊!我顿时双眼放光,眼睛被那些五颜六色的宝石闪得差点睁不开眼,一时倒忘了看那男人的长相。只见一众曜月国人跪倒在地,高呼:“参见大王,祝大王与长生天同在。”

  我和安远兮赶紧也跪下去。原来是曜月国的国王,怪不得如此光鲜照人。等那大王叫了平身赐座,我抬头偷偷打量他,见那男人约四五十岁的样子,肤色黝黑、身材壮硕、五官粗犷、气势威严,浓眉下竟然也长了一双湛蓝的眼睛。

  那曜月国国王先发了几句言,大意是草原羊肥马壮,牧民生活富足,为了感谢长生天的恩赐,举办一年一度的赛马大会云云。我对他这些官场套话没兴趣,倒是接下来被他们的舞蹈吸引住了,只见此时帐蓬围起来的空地上,四个身着美丽服饰的曜月国少女和四个戴着狰狞假面具的曜月国男人,正在热情起舞。马头琴和着鼓点一起奏鸣,旋律悠扬、深沉宏亮。草原上的舞蹈,雄健有力、节奏强烈、热情奔放、充满激情,民族特色浓烈,带出明快、欢乐的气氛。

  一场舞蹈秀完,观众齐声叫好。那曜月国国王开口道:“此次赛马大会,一共有五十名曜月国最优秀的勇士参加,让我们请出他们,看看今年的盛会,谁能夺取长生天赐给草原最优秀的勇士的金刀!”

  他的话音一落,一队人从他帐蓬的一侧英姿飒爽地迈出。我看向走在最前面的那个男人,眼睛睁大了,竟是那位枢密使大人。只见他也着了一身跟国王款式差不多的白袍,脚上也着了马靴,腰上也别着一把小长刀,身上却没他那么多金银珠宝。其他帐篷的女眷看到他,立即尖叫起来:“天啊,是乌雷王子,他已经两年没有参加赛马大会了,看来此次其他人没有夺宝刀的希望了。”

  乌雷?王子?这个枢密使大人?是王子?我眼里闪着一连串的问号,看向赤备,寻求解答。赤备“呵呵”一笑,道:“枢密使大人就是我们大王最宠爱的乌雷王子,他也是我们曜月国最聪明、最勇敢、最受百姓拥护的勇士。”

  却见到乌雷的眼神似笑非笑地向我这个方向飘过来,引得左右帐篷的女眷喜悦地尖叫。我忍俊不禁,看来这个乌雷王子不只是受百姓拥护,还特别受女性的爱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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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6 21: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6章 赠刀

  万马奔腾、骏马驰骋。曜月国人以鲜马奶的祭洒拉开了赛马大会的序幕。乌雷在一声令下之后,当头冲出去,他不是骑的星夜那晚的黑马,而是乘了一匹俊逸的白马,配着金银雕花的马鞍和讲究的笼头。赤备告诉我,白色的骏马格外受到曜月国人的尊崇,据说,它是受过长生天禅封的神马,是天马的化身,牧民常把白马当成偶像供奉着。而乌雷王子骑的那匹白马,眼睛乌亮、蹄子漆黑,全身毛色纯白,没有一绺杂毛,毛色闪光,每个器官都没有伤痕疮疤,是真正的神驹。那是乌雷十六岁那年在草原上驯服的一匹野马,从他十六岁骑着这匹白马参加赛马大赛以来,已经连续七年夺得赛马大会上的金刀,直到两年前乌雷觉得不能一直阻挡其他勇士表现的机会,提出不再参加赛马大会,曜月国人便再也没有赛马大会上看到他们尊敬的王子夺刀的英姿,没想到今年乌雷居然又参赛了。
  而赛马大赛上提供给勇士争夺的金刀,是请曜月国技艺最精湛的工匠,每年打造一把,刀铸好之后,请萨满巫师举行隆重的仪式,祈求长生天为其赐福开光,然后在神龛里供奉一年,在赛马大会当日,将金刀请出,挂在赛场上迎风飘扬的禄马风旗旗杆上,最先夺得金刀的勇士则胜出。此时,那把象征着勇敢、能力、智慧的金刀就挂在赛场远处的旗杆上,隔得太远,我看不到金刀的样子,只看到在阳光的照耀下,旗杆顶端闪着一团夺目的金光。群马向着草原尽头奔驰而去,消失在地平线上,我诧异地问赤备:“为什么他们不去夺刀呢?”

  赤备微微一笑,道:“在夺取金刀之前,要先经过一条预先确定的路线,那条线路给夺刀的勇士制造了一些障碍,能通过考验回来的人才有机会夺刀。”

  原来如此。我恍然,复又疑惑地道:“那你们怎么知道那些勇士是通过了考验的?”万一有人投机不从他们规定的路线回来呢?

  赤备笑道:“叶老板稍安勿躁,一会儿就知道了。”

  话音刚落,远方的地平线上袅袅升起一阵浓密的白烟,随后,响起两声仿佛信号弹似的尖锐暴响,一声悠长而嘹亮,一声短促而沉闷。赤备笑道:“已经有三十七名勇士淌过了月亮河。”

  “月亮河?”真好听的名字,我好奇地道,“你怎么知道?”

  “就是那些烟和信号弹的声音告诉我们的。”赤备笑道,“在每个障碍处,都有人监督,参赛的勇士要在每个障碍处各取回一面绣着白色神马和银合八骏马的小旗。最后拿到金刀的勇士同时还要出示五面颜色不同的小旗,比赛结果才视为有效。每当一批勇士经过障碍,在障碍处监督的人就会燃起白烟,并放响炮告诉赛场的人比赛进行情况。”

  我点点头,笑道:“听赤备大哥这样说,这些障碍一定设置得很厉害。”

  “不错。”赤备点点头,神情颇为得意,“就说这月亮河,河道宽阔,河水湍急,河水深浅不定,而且我们在河里设置了绊马的机关。要淌过河,除了要靠骑士们的经验、坐骑的彪勇,还要碰一点运气,否则很难淌过去。”

  说说笑笑间,第二阵白烟又飘上半空,信号弹又响起来。这样反复五次之后,赤备告诉我,通过五关障碍的勇士还剩下七名,这七个优胜者便是有资格夺取金刀的人。正说着,只见地平线上冒出几个黑点,“哒哒”的马蹄声渐近,果然只有七名骑士返回赛场。赤备笑道:“精彩的比赛现在才算正式开始。”

  我看向赛场,只见骑士们争先恐后地奔向赛场上的禄马风旗旗杆,为了阻止其他人先到达旗杆处,马上的骑士相互之间使出各种招数,阻止对手的前进速度。我哑然失笑,忆想足球场上那些拦截纠缠花样百出的镜头,与眼前的情况真是有些相似。尽管如此,乌雷仍是一马当先,冲在众人的前面。赤备高兴地道:“看来此次赛马大会,又是乌雷王子胜出。”

  我有些不以为然:“他骑的马比别人好,即使夺了刀,也没什么好得意的。”

  赤备惊讶地看了我一眼,辩解道:“乌雷王子骑的马固然是神驹,但这些参赛勇士的赛马也都是百里挑一的好马,而且,那匹神驹既然是王子驯服的,骑它也是理所当然,其他人没什么好不服气的,他们有那本事,也可去驯一匹同样的马来参赛。”

  这不是强辞夺理么?既然是比赛,当然得处在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下,乌雷若换一匹跟其他人一样的马,也能这样神勇么?我颇有些不认同,但也懒得和赤备争辨,他完全把乌雷当成神话般的人物,无谓和一个和尚讨论是佛祖更神圣还是上帝更伟大。

  就在此时,乌雷已经策马奔至挂着金刀的旗杆下,只见他纵身一跃,就攀住了那根细细的旗杆,我“呀”地惊呼出声,本以来那根旗杆根本不能承受他那个彪形大汉的重量,没想到他飞跃的动作看起来身轻如燕,一下子就攀到栏杆半中,像只灵巧的猴子一样迅速攀到旗杆顶端,那细细的旗杆居然完全没有被他压弯。

  看来那把金刀已经是乌雷的囊中物了,怪不得他玩了几年就不想玩了,这样便宜就得了金刀,玩几次也腻味了。谁知此时赛场上却突生变化,紧跟在乌雷后面的一位骑士眼见王子殿下就要夺得金刀,手中的马鞭扬手便甩了出来,那鞭子像长了眼睛似的,一下子甩到旗杆顶端,将金刀卷了下来。

  “呀!”我紧张地轻呼,一时营地观看比赛的曜月国人也惊讶声不断。乌雷见金刀被鞭子卷走,立即从旗杆上跃下,身子在半空中灵巧地翻腾,追逐着蛇舞一般的马鞭,同时拔出腰上的小长刀对着鞭子扔出去。那刀闪电般地追逐上马鞭,立即毫不留情地将鞭子削成两段。金刀失控地向下坠落,乌雷的身子像燕子一样轻盈地在空中翻腾,瞬间便抓住半空中坠落的金刀,姿势优美地飞跃回白马的背上,他左手高举着金刀,英姿飒爽地骑在马背上,白马扭头便向着营地狂奔过来。

  “好!”赤备激动得站起来,左邻右舍帐篷里的姑娘太太们也兴奋地尖叫。我看着乌雷意风风发的表情,淡淡地笑起来。营地正中的草地上,刚才跳舞的曜月国少女齐起唱起了《赞马歌》:雄狮般的脖颈啊,星星般的双眼,猛虎似的啸声啊,糜鹿般的矫健,精狼似的耳朵啊,凤尾般的毛管,彩虹似的尾巴哟,钢啼踏碎千座山……”

  歌声中,乌雷已经奔回了营地,身后的骑士也跟着他回到营地。有手捧鲜花花环的曜月国少女围了上去,将花环戴到乌雷的头上;端着庆功酒的少女也迎了上去,将盛满马奶酒的银碗双上奉上;还有些少女,将鲜花的花瓣洒在她们心目中的英雄头顶。场面顿时热闹起来,色彩艳丽的花瓣漫天飞舞,与少女们粉扑扑的脸颊交相辉映。乌雷将蓝、黄色、红、白、绿五面小旗结在一起,系到金刀的金柄上,坐在营地首位的曜月国国王微笑着鼓起掌来,观赛的人跟着鼓掌,锣鼓声响了起来,一时,营地掌声雷动、欢呼震天!

  等众人的热情稍稍平复,国王笑问道:“乌雷,你两年不曾参加比赛,今年为何决定参赛夺刀?”

  “回禀父王,我想将这把金刀,赠给一位美丽的姑娘。”乌雷王子望着国王,沉声道。

  乌雷的话音刚落,每个营帐都传来姑娘们的尖叫。我摇摇头,止不住笑意,草原上的女子还真是率真可爱,若是天曌国的女子,即便是再喜欢这位王子,再想得到那把金刀,也得装一装矜持,断不会如此坦白地表达自己的情绪。

  “哦?”国王望着自己最得意的儿子,感兴趣地道,“你想将金刀送给哪位姑娘?”

  乌雷转过头,眼神在左右营帐转了一圈儿,人群顿时安静下来。乌雷的目光落到我身上,湛蓝的眼睛像蓝宝石一样闪闪发光,唇角带起了一抹阳光般的笑容。

  他举步向我走来,人群响起“嗡嗡”声,带着猜测和疑惑,望着他们的王子殿下。乌雷走到我面前,双手捧起金刀,突然单膝跪地,昂着头望着我,人群顿时鸦雀无声,瞠目结舌地看着他耍宝。乌雷见自己的举动完全达到了吸引众人目光的效果,对我笑道:“叶姑娘,‘没有羽毛,有多大的翅膀也不能飞翔;没有礼貌,再好看的容貌也被耻笑’。为了表达我对你来到曜月国热情欢迎的心情,请接受这份代表我的荣誉的最真挚的赠礼。”

  四周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我的身上,我看着众人羡慕、疑惑、惊讶、猜测、失望、嫉妒的目光,一时有些失措,心里也有些不高兴,这男人,不但当着众人揭穿我是女子的身份,还想存心让我成为别人注目的焦点是不是?赤备在一旁道:“叶姑娘,这是我们草原人最诚挚的礼物,快收下吧。”

  我回过神来,望着半跪在地上的乌雷,他目光坚定地看着我,手中的金刀高举着,看来不收还不行了,总不能让人家堂堂一个王子一直这么跪着吧?我无奈地笑了笑,双手接过乌雷手中的金刀,欠身道:“小女子感谢王子殿下的美意。”

  人群又开始“嗡嗡”作响,坐着首位的曜月国国王上下打量了我一眼,转头对乌雷笑道:“王儿,这就是那位解了你益智题,还解了三个贡品小金人玄妙之处的姑娘么?”

  “回禀父王,正是这位叶姑娘。”乌雷脸上露出了笑容。

  “王儿果然好眼光。”曜月国国王哈哈大笑道,“父王恭喜你!”说着,举起了手中盛满酒的银碗。

  “谢父王!”乌雷接过赤备递给他的酒碗,与曜月国国王遥遥对举,一饮而尽。

  随后国王宣布此次赛马大会的胜出者为乌雷王子,并让大家在盛会上开怀畅饮、尽情欢乐。歌又唱起来,舞又跳起来,一切似乎又恢复了赛马大会刚开始时的样子。我看了一眼坐到我们帐篷里来的乌雷,心中有些不安。在这歌舞昇平的平静表面下,那些偶尔停驻在我身上的探索目光,让我觉得如坐针毡。我的目光停在放在桌上的那把金灿灿的宝刀上,刀鞘上嵌着的宝石璀灿生辉,流转着诡魅的莹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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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6 21: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7章 下聘

  曜月国的赛马大会热热闹闹地结束了。我与安远兮回到客栈,今儿在赛场上的那一幕,让我心里有些不爽。可能是大女人心理在作怪吧,我对乌雷没经过我同意,就随意暴露我的性别感到很不高兴,包括他那强势的赠礼举动,也让我觉得非常不受尊重。前世我就特别讨厌别人不经我同意就擅自进行的一些举动,比如酒宴上所谓的劝酒文化,比如父母不由分说安排的相亲,比如在大庭广众之下看似给女人惊喜实则更像自己出风头的示爱,都让我特别反感。
  记得前世在报纸上看过一个社会新闻,一对男女分手之后,男人天天站在女人公司的门口,举着一块牌子写着“XXX,我爱你,请你原谅我”等字样,等女人从公司一出来就跪到她面前,发表一番“感人肺腑”的爱的宣言。搞得女人整天上班不得安宁,被同事偷偷议论、指指点点,出了公司又被人围观,严重影响了女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精神紧张得差点发疯,最后忍无可忍打了“110”才把男人撵走。记得这件事还引起过广泛的讨论,支持男人的都说这样的男人好深情,他是出于爱才做出这样的举动,女人应该原谅他等等,而支持女人的则说这样的男人根本不是爱那个女人,否则根本不会给女人带来这种精神困扰,完全是自私自利云云。

  记得同事甩给我看那张报纸时,我曾笑言那女人心太软,开始还要给那男人留点面子,被折磨得受不了了才知道打“110”,要是我,在他拿着牌子出现在公司的第一时间,就找盆水给他当头泼去,让他清醒清醒,别玩这种幼稚无聊的把戏。然后和同事在办公室里一阵大笑。

  今天莫名其妙地,我也成了这类似乌龙事件的女主角,我憋了一肚子气,又忌惮着这个国家的面子、这个民族的风俗和那个男人的身份,不能随意发作,让我心里特别郁闷。闷闷不快地回了房间,我让安远兮回去收拾东西,明天一早就启程回沧都。没想到回房没多久,赤备就给我送来了一大堆贺礼,我瞠目结舌地看着他指挥仆人把东西搬进我房间,忍不住道:“赤备大哥,这是怎么回事?”

  他搬进我房间的东西,有金银珠宝、绫罗绸缎,还有珍贵的药材,乱七八糟地堆了一地。赤备从怀里摸出一个折子,递到我手里,笑道:“叶姑娘,这是我们乌雷王子给您的聘礼。”

  聘礼?我一头雾水地打开一看,只见上面除了罗列送到我房间的这些东西,还写着骏马十匹、牛三十头、羊一百只等等字样。我失笑地抬眼看着赤备,语气不善地道:“赤备大哥,这是怎么回事?我什么时候答应嫁给你们王子了?”

  赤备微微一笑,欠身道:“叶姑娘,您今儿可是当着曜月国满国的文武大臣答应了我们王子的求婚,您忘了吗?”

  “这玩笑一点儿也不好笑。”我板起脸,不悦地道,“赤备大哥,你是个爽快人,不要跟我拐弯抹角的。”

  “叶姑娘,您今儿在赛马大会上,收下了我们王子的金刀,依我们曜月国的风俗,在赛马大会上夺得金刀的勇士,如果把刀赠给男人,即表示他愿意与那个男人结拜为兄弟,如果把刀赠给未婚的姑娘,则表示向那位姑娘求婚,如果对方收下金刀,则表示答应了请求。”赤备见我满脸不高兴,解释道:“姑娘今天当着众人的面收下了我们王子的金刀,则表示答应了王子的求婚,所以王子派我送了这些聘礼过来,择日与姑娘完婚。”

  我满脑黑线,这这这……,这也太离谱了。我又气又急,怒道:“你们有这样的风俗,为何不一开始给我讲清楚?还催促我糊里糊涂地收下他的刀?”

  赤备瞪大眼,一脸这还用讲吗的表情,讶异道:“叶姑娘,在赛马大会上受到获胜的勇士求婚,对我们曜月国姑娘来说是莫大的荣誉,你怎么这么生气?”

  “笑话,我又不是曜月国人。赤备大哥,我尊重你们民族的风俗,但不表示我会盲从你们的风俗。”我气急败坏地怒嚷,“你们有怎样的风俗是你们的事,我不了解你们的风俗,作为礼貌,你最起码也应该向我讲明,而不该有所隐瞒,这是对客人起码的尊重,枉你们还自诩为热情好客、对人有礼的民族!”

  “叶姑娘为何不明白,我们王子对姑娘可是一片真心……”赤备犹自辩解。我打断他,冷笑道:“这是两回事,请不要混为一谈,赤备大哥,你老实告诉我,这次赛马大会上的赠刀,是不是你们王子一早安排好的?”

  “这个……”赤备尴尬地看了我一眼,“数月前我们王子闻听姑娘解了他的题,又解开了福老爷的贡品小金人之谜,已经对姑娘十分倾慕,所以……”

  “所以?”我冷笑,我算是明白了。什么来找我生产曜月国的刺绣贡品,什么非要我押货到皇都才能付剩下那一半货款,什么枢密使大人专程接应,什么赛马大会,都是那位王子殿下安排好的,为的就是要造成今日这覆水难心的局面。他想要的真是我们锦绣庄生产的贡品吗?只怕在他眼里,我才是那贡品吧?

  一种被欺骗的愤怒烧得我几乎丧失理智,我抓起放在桌上那把乌雷赠的金刀,丢给赤备:“对不起,赤备大哥,你们王子的好意我受不起,这把刀,请代我还给他。”

  赤备接住金刀,大吃一惊:“叶姑娘,这怎么可以?”

  “这又怎么不可以?”我冷笑道,“你们可以设计让我糊里糊涂地收下金刀,我就不能清清楚楚地还给你们了?”

  “叶姑娘,我们曜月国,还从来没有发生过收下金刀再退还的先例,这对夺刀的勇士是极大的侮辱。”赤备认真地看着我,慎重地道,“请姑娘考虑清楚,如果退还金刀,后果是极其严重的。”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压下心口那股怒火,思索起来。赤备说的的确有道理,事关曜月国皇室的脸面,我不能这么冲动,但我也不能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就把自己一生的幸福赔进去。安远兮大概被我房间里的吵闹声惊动了,从他房间里走过来,见了满地的聘礼,微微一怔:“叶姑娘,发生什么事了?”

  我看了他一眼,转头对赤备道:“赤备大哥,请转告你家王子,我明天一早去拜访他。”先跟那个王子讲一讲道理,看看他怎么说,再作打算。

  赤备以为我想通了,松了口气,笑道:“我一定转告王子殿下,在下就不打扰姑娘休息了,告辞。”说着,将手中的金刀放到桌上,急急忙忙地走了。

  安远兮送他出去,掩门进来,有点没摸清状况,愣头愣恼地道:“叶姑娘,我们明天不是要起程回沧都么?怎么又要去拜访王子殿下了?”

  我拿起赤备刚才放到桌上的金刀,唇边浮起轻嘲的笑容:“安总管,知道我今儿收的这把刀是干什么用的吗?”

  “乌雷王子不是说是赠给尊贵的客人的礼物吗?”书呆子看来也不了解草原的风俗,我摇头一叹,冷笑道:“礼物?是啊,是礼物。不过,是定情的礼物。”

  “定情?”安远兮怔了怔,我把刀丢给他,坐到椅子上,冷笑道:“是啊,他们草原上的风俗,收下了这把刀,我就得嫁给他。”

  “什么?”安远兮的脸白了白,“你答应他了?”

  “收下就算答应了。”我没反应过来他问这句话的意思,懒懒地道,满脑子里想着明天应该怎么说服乌雷王子收回金刀。

  “你怎么能就这样答应他?婚姻大事,岂能儿戏?怎么能仅靠一把刀就决定?”安远兮脸上泛了起红晕,语气也激动起来,“你……,你真的答应他了?”

  他干什么这么生气?我怔了怔,忆起这书呆子的迂腐个性,突然想起前几日在马车上他说的话来,忍不住又兴起逗弄他的心思,我笑道:“我答应他又怎么了?”

  “你……,既无父母之命,又无媒妁之言,实在是不合礼数,叶姑娘,你也太……”安书呆看来又要说教了。我叹了一口气,换上一副幽怨的表情,语气哀怨地打断他:“安总管……”

  他看到我的表情,呆了呆,把说教的话吞回肚子里。我幽幽地看他一眼,低声道:“安总管,你那日不是说,我这样的女子,没有人敢娶么?其实我自己也是知道的,我这样的女子,脾气又坏,为了生活还得抛头露面的,早就被人看得不正经了,有什么人敢要?”

  他涨红了脸,局促不安地望着我:“叶姑娘,你……”

  我继续叹气:“现在难得有个人不介意我这些,肯娶我,我又有什么理由不答应呢?何况乌雷王子的条件这么好,就算是那些名声好的姑娘,嫁给他也不吃亏,何况是我这种……”

  “叶姑娘,你不要这样说你自己!”安远兮眼中带起不安的神色,结结巴巴、语气懊恼地道:“是远兮那日口不择言,姑娘哪里有那样不堪,你万万不可轻贱自己。”

  “你也没有说错……”我肚子里笑得肠子都快打结了,面上却仍旧一副自怜自艾的表情。

  “叶姑娘,你是个很好的人,是我胡言乱语,你别放在心上,万万不可因此就看轻自己,随便答应这门亲事……”安远兮脸涨得通红,一脸的愧疚,见我一脸幽怨,想过来劝慰我,又觉得失礼,一时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就差点一头撞墙,以死谢罪了。

  我看到安远兮手足无措的样子,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安……,安总管,你不是吧?你还真的相信呀……”

  安远兮见我笑得直不起腰,顿时醒悟过来,明白自己又被我耍了,气急败坏地瞪了我一眼:“叶姑娘,你……”你了半天,终是没有说出什么来,见我笑得眼泪得出来了,将手中的金刀“啪”地一下按到桌上,气得扭头就走。

  “安总管……”我赶紧叫住他,虽然欺负这书呆子很有趣,不过现在可不是他耍脾气的时候,我缓了口气儿,柔声道:“你照旧回去收拾东西,明天从王子殿下那里出来,我们就直接起程回沧都。”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见我收了那夸张的笑姿,转过头,闷声闷气地“嗯”了一声,推门出去了。我轻轻一笑,这呆子,还真是傻得有点可爱哩。被他这样一搅,心情也好了不少,我转头看向桌上的金刀,脑袋顿时又大起来。那个,幼儿园的老师是怎么说的?不要随便接受别人的礼物。叶海花啊叶海花,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啊,谁让你不听老师的话,麻烦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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